前言: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目的是致力于解决农村存在的土地纠纷、化解矛盾,帮助农民建立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等,而进行确权登记之后农民领到手的《不动产权证书》则依法确认和保障了农民的土地物权,通过深化改革的方式还权赋能,在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子女与父母未分户有哪些影响?那么,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过程中,子女与父母未分户有哪些影响?
先谈主要存在的影响:
第一个影响:子女与父母共有同一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要求。
子女与父母未分户,则子女与父母只能共有一块宅基地的使用权,简单而言就是:子女与父母只可以在一处宅基地上建房,不能拥有多余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违背一户一宅的原则要求,只有与父母分户的子女才可以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按户申请宅基地或流转他人闲置宅基地并进行确权登记。
第二个影响:农村土地资源日趋紧张,未来想要分户申请宅基地的难度越来越大。
随着农村土地资源日趋紧张,未来想要通过分户向村里申请宅基地的难度越来越大,这是不争的事实,因为我国属于“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目前在一些农村地区已经没有可申请的宅基地指标,这就意味着未与父母分户的子女未来想要分户申请宅基地的可能性越来越小,除非是花钱流转同村村民闲置多余的宅基地,申请和花钱是两个概念。
第三个影响:独生子女不存在影响,多个子女与父母未分户会出现“一宅多户”。
独生子女是父母宅基地及房屋的第一继承人,是不可以分户另申请宅基地的,这一点很好理解,如果给独生子女分户并重新划分了宅基地,未来继承父母遗留的宅基地就出现了“一户多宅”,另外从赡养父母的角度考虑,独生子女无兄弟姊妹分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不能与父母分户独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