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多个子女:
对于多个子女而言,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多个子女与父母共有一处宅基地,未来生活在一起一般是不利于家庭和谐的,因为各自成家后家庭成员的不断增多之下,一些家庭琐事带来的麻烦和矛盾是常有的事情。
有人会说“可以盖几层楼出来,一人一层”,这样的操作或许可行,但楼层高度是受到管控的,建房也是要提交建房申请的,拿到建设许可证书才可以进行多楼层的建设,农村自建房既要符合当地的城乡建设规划需要,又有一定的层高限制,所以一定程度上麻烦比较多,除非有子女经济实力强选择外出购买商品房居住,但可能又会出现家庭内部不平衡的“去留矛盾”。
总之,我个人还是建议多个子女的家庭,在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的过程中或之后,尽早进行分户并申请新的宅基地,申请不到可以花钱流转他人闲置多余宅基地或买商品房居住生活,至于如何选择就看家庭内部商议结果了。
最后的结束语: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子女与父母未分户会有哪些影响就解释到这里了,从独生子女的角度出发,未分户的影响比较小,而且原则上独生子女与父母分户也是难以实现的;从多个子女的角度出发,未分户的影响比较大,我个人是比较建议分户并申请新的宅基地的,当然不管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是否结束,多个子女都可以依法办理分户和申请新的宅基地,但是在无宅基地申请指标的前提下,花钱流转他人多余闲置宅基地或购买商品房居住是可考虑的其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