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退休人员去世以后,可以从社保部门领到丧葬费。除此以外,还有3笔钱可以领。分别是,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抚恤金。那么,领取标准是什么,该怎么领?今天,我结合国家的文件,通过案例,一次给你讲清楚!
一、个人养老账户余额退休人员死亡以后,个人养老账户余额可以被继承。需要注意一点,被继承的是余额。如果余额为0,则无需继承。
举2个例子:
1.张大爷以前从事过特殊工作,55岁办理退休,个人养老账户计发月数为170个月。张大爷身体较差,领取120个月(10年)就去世了。那么,张大爷的继承人,还可以继承50个月的个人养老账户的钱。
2.李阿姨,50岁退休,个人养老账户计发月数为195个月。李阿姨身体比较好,李阿姨领取360个月(30年)之后去世了。由于360个月大于195个月,所以,李阿姨去世时,个人养老账户余额为0元,无需继承。
二、个人医保账户余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退休以后,还会有一笔钱发到个人医保账户。
如果退休人员去世时,个人医保账户有余额,同样可以被继承。
如果个人医保账户的余额为0元,则无需继承。
三、丧葬费自2021年9月1日起,我国丧葬补助金的计算方式发生调整,将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18号)执行。
举个例子:
2020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726元,折合每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44元。李大爷在2021年12月去世,丧葬费是多少?
李大爷的丧葬费:3644*2=72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