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个文件里,只对汽车的车身形式进行了细致的分类。如规定了什么叫做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等等,甚至细致到诸如Pullman、Coupe等车型。但是并没有针对尺寸,对乘用车进行进一步分类。
我国在2001年,还曾基本原封不动地引入了这一标准,也就是GB/T 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不过这个文件虽然规范了车型名称,却对如今汽车市场、媒体话术的影响微乎其微。比如文件中把敞篷车的名称规范为“活动顶轿车”。
各国标准有疏有细
既然通行的国际标准没有明确定义,各国自行制定的车型级别标准可以说是千奇百怪。目前比较通行的标准有如下几种:
第一种:欧盟标准分类体系。这个我们前文已经介绍过,就不再赘述。这一标准主要影响着欧盟各成员国相关政策的制定。
第二种:欧洲NCAP碰撞测试采用的分级标准。这个采用了此前欧洲市场通行的级别称呼,如将中型车称为大型家庭轿车(Large Family Car)。行政级轿车这一称呼,也正是来自于此标准。
欧洲中级车仍保有驾驶乐趣,是有原因的
第三种:美式的分级体系。主要是美国环境保护署制定的分级体系、美国IIHS分级标准等。还有一些美国传统市场的分类法。比如美国特色的Full-Size Car(全尺寸轿车),就是一个市场化的概念。这些标准不但影响着美国国内市场,也是美洲、中东等市场较为流行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