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明人社〔2022〕61号文件精神,从2022年1月1日起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每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30元调整为140元,每人每年可领取基础养老金1680元,
据统计,此次待遇调整涉及沙县区3.6万人,补发养老金72.82万元。发放工作完成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经办人员对待遇发放情况进行再次复核,确保无错发、漏发情况,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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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25 16:41:28 所属分类: 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