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国家税务总局还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而每位残疾人每月即征即退的限额为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
同时,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只要符合残疾人员工占比、劳动合同年限、工资标准、购买社保等的规定,即同样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退还标准同样为每位残疾人每月即征即退的限额为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
除残疾人与军人以外,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企业,同样可以享受增值税阶段性免征的税收优惠。
2018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已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3、金融机构选择性免征
为了帮助农户、个体户、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近年来,国家也先后发布多项贷款优惠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户、个体户、小微企业贷款。
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同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第六条规定:“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只要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150%,取得的利息收入,就可免征增值税。”
注:上述优惠政策均已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另外,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其附件3第一条第10项和第22项分别规定:“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的纳税人,以及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北交所),均免征增值税。”
同时,《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单位投资者、境外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而公募基金管理人运营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三年内暂免征收增值税。
4、一般纳税人加计抵减
近年来,国家除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加大增值税免减优惠以外,也出台了关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的优惠政策。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公告第七条规定:“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同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规定:“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