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的时候,法国一些地区被纳粹占领,一位法国轰炸机飞行员接到一个特殊的轰炸任务,去轰炸一个在他家乡的纳粹军事目标。在可能消灭敌人,但同时会伤害自己亲人的情况下,如果你是这位轰炸机飞行员,你会怎么选择?今天我们会讨论这个话题。
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分享当代著名哲学家,桑德尔的哲学思想,前面我们介绍了罗尔斯的伦理道德思想,罗尔斯的思想,为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提供了一种哲学上的辩护,个人权利和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独立于一切目的的,甚至是高于任何先在的道德判断的,它让个人权力和自由成为了道德判断的前提和基础,并提出了“权利优于善”。
但桑德尔提出了质疑,他说,如果我们将自己看做自由的、独立的自我,不受任何未经我们选择的道德纽带的束缚,那么我们就不能理解很多我们通常认可甚至奖励的道德和政治义务。这包括团结和忠诚的义务、历史性的记忆等等,而恰恰正是他们塑造了我们身份的、共同体的、传统的道德主张。
桑德尔说,一种道德观之所以有分量,一定是放到一定社会关系中,或者说在共同体中体现出来的,而不是纯粹对独立自我的肯定和尊重。罗尔斯的思想,首先确立了个体独立的首要地位,这实际上是一种偏见。桑德尔引用了麦金泰尔的思想,人类是讲故事的存在,我们都是作为叙述性的探求者而生活着。
所有作为叙述者而存在的人,都有某种目的论的特征。换句话说,我们都是生活中一个共同体中,而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故事中的个体具有某种,他所追求的目的和意图,这种目的和我们自身的身份和归属感是密切相关的。我们永远都不能仅仅通过个人来寻找善或者运用各种德性。我们只有通过进入我自身所处的那些故事,或者共同体中,才能理解我们的生活。
我们是某人的儿子女儿,是某人的父亲或母亲,是某人的同学或者同事,是某个社群和国家的成员等等,我们从自己的家庭、城市、部落或者国家的历史中,继承了各种各样的债务、遗产、正当的期望和义务,这些构成了我们生活中的特定成分和道德起点。
正如麦金泰尔说:“一些年轻的德国人相信,在1945年后出生就意味着,纳粹对犹太人所做的一切与他和同辈犹太人的关系,没有任何道德关联。”,我们在这种观点中看到了一种道德上的肤浅,因为它错误地假设:“自我可以脱离于其社会的和历史的角色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