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悬挑式操作平台
6.4.1本条是强制性条文。悬挑式操作平台必须与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可靠连接,平台在建筑物、构筑物上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可采用锚固环、螺栓等方式可靠连接,防止平台受外力冲击而发生移动。
6.4.2平台的额定载荷除了与卸料平台的结构设计本身有关外,还与悬臂长度有关。悬臂长度越大,额定载荷应相应减小。否则,会导致平台因超载而倾翻;
6.4.3 设计斜拉式的悬挑式操作平台时,一般两边各设两道斜拉杆或钢丝绳;如只各设一道时,斜拉杆或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比按常规设计还应适当提高,以策安全;
6.4.4 设计支承式的悬挑式操作平台时,一般在两边各设一道斜撑,如平台较大时,还应相应增加斜撑与横梁;
6.4.5 系参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的相关条款而订;
6.4.6 悬挑式操作平台吊运时,如不设置起重吊环,有可能发生倾斜,因此要求使用起重吊环以策安全;
6.4.7 钢丝绳在使用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剪切伤害,钢丝绳夹连接方法应满足《钢丝绳夹》GB/T5976的要求;
6.4.8 悬挑式操作平台是人员临时作业的场所,周边的临边防护设施封闭应严密,防止人员、材料的滑落。
6.4.9 在吊运安装时的操作平台,其安全性较差,因此禁止上下人。
6.4.10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构造和设计可按附录C计算
7 交叉作业
7.1 一般规定
7.0.1 依据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应符合《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之规定。凡必须在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内进行交叉作业的,应搭设能防止坠物伤害下方人员的安全防护棚。设置隔离区是为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可能由落物造成物体打击事故的区域。
7.0.2 ~7.0.4 这两条是根据施工现场容易出现坠落物伤人现象而订的。
7.1.5 规定防护棚顶棚的厚度,是为防止因顶棚厚度小而使坠落物击穿顶棚发生伤亡事故。
7.0.6 当建筑物高度大于24m时,坠落物的冲击力较大,单层防护棚可能起不到防护作用,修订时根据各方意见,增加了本条规定。
7.0.7 防护棚的架体构造、搭设与材质应符合要求。
7.0.8 悬挑式防护棚悬挑杆的一端应与建筑物结构可靠连接,并应符合相关规定。
7.0.9 防护棚的顶棚在设计时并未考虑堆放物料,因此不能承受堆物的荷载,故作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