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汉时期,兵役才是百姓负担最终的徭役形式
也就是说只要你有钱、肯花钱,大汉朝的徭役就不是个事。
三国及两晋大体沿用了两汉的徭役制度,在此不再赘述。
第二阶段是从南北朝到唐朝中期,其特点是兵役逐渐从徭役中分离,力役成为徭役的主要表现形式。
话说秦汉时全民皆兵的兵役制度到了五胡之乱后,因为汉胡间尖锐的矛盾根本无法维系,因此从汉末出现的质任制和三国曹魏实行世兵制就成了最好的选择。尤其是在南北朝时由鲜卑族统治的北方,就出现了基本由胡人世代负担兵役、汉人承担赋税和劳役的军户制:
“(高)欢每号令军士,常令丞相属代郡张华原宣旨,其语鲜卑则曰:‘汉民是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输汝粟帛,令汝温饱,汝何为陵之?’其语华人则曰:‘鲜卑是汝作客,得汝一斛粟、一匹绢,为汝击贼,令汝安宁,汝何为疾之?’”(《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七·梁纪第十三》)
从此兵役基本从徭役中除名(明朝时曾一度回潮),无论历朝历代的兵是征召来的(比如军户、府兵)还是花钱雇来的(募兵制),都跟天下绝大多数百姓没啥关系了。
不用打生打死,那么徭役还剩下了啥?无非就是替官府无偿干活罢了。
这一阶段的赋役制度始于北魏时期的租调制,到唐初发展为租庸调制——租即田租,按唐律每男丁每年须纳粟2石;调即户调,男丁根据官府需要以及地方特产缴纳相应的实物,主要以绢布丝麻为主;庸即力役,也是这一阶段徭役的主要表现形式,按唐律每男丁每年服徭役20天(闰年还得加两天),是为正役。
南北朝到隋唐期间的徭役最为“纯粹”,就是白干活
要是没空或不愿服徭役咋办?隋唐时的政策较之两汉更加软化——如果官府暂时没啥工程项目需要人手,则每丁可按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20天的数额以代役,就是“纳绢代役即为庸”,也叫“输庸代役”;如果役丁服役期满活还没干完,官府可以要求其加役15天,需要付出的代价是免其调。要是需要役丁加役30天,则当年的租调可以全免。
不过在正常情况下,唐律规定役丁的正役不得超过50天,以免影响自家的生计。同时要是赶上个灾年造成农业减产,则损失40%以上可免租、损失60%以上可免调、损失70%以上的,就可以赋役全免啦。
相较于此前的赋役政策,租庸调制显然要进步了不少,并获得了大量好评:
“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租者,什一之税也。调者,调发兵车井田之赋也。庸者,岁役二旬,不役则收其资。役多则免调。过役,则租调俱免,无伤于民矣。”(《通志·卷六十一·食货略第一》)
不过租庸调制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上的,而均田制又极大的遏制了土地兼并,可是如果不能尽情的兼并土地和人口的话,那些权贵们又怎么会开心?于是当李唐皇室的统治力下降以后,均田制就理所当然的崩了,然后租庸调制就更理所当然的随之二崩,这也就意味着大唐王朝的财税政策随之三崩……
可是日子还得过,就必须换个法子继续捞钱。于是在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了“两税法”,徭役制度随之也进入了第三阶段。
在两税法下,将过去实行租庸调制时以征收谷物、布匹、劳力等实物为主的赋役形式,改为以征收金钱为主,并一年两次征税。所以从理论上而言,两税法实际上是免除了徭役的义务——只要交钱,人们终于不用每年都抽出一堆时间替官府免费干活啦。而后者要是需要劳动力进行工程建设或干其他杂活,都必须花钱雇佣,看上去跟现在没啥两样。
相较于宋明,汉唐时的徭役制度其实还是很人性化的
可问题是,这么大个免费福利说没就没了,原来的既得利益者哪能受得了?于是他们就又发明出一种新的徭役形式,被称为职役。
当然,这并不是说力役这种徭役形式像兵役那样被除名了。虽然在两税法下(从唐中期到明清的大多数时间,两税法都以不同形式被沿用了下来)历代官府无法像汉唐时肆无忌惮的大规模的征用免费劳动力,但架不住他们善于发明创造啊……比如两宋时就把力役改名叫作杂徭,一旦遇到修路、治水、挖渠、筑坝等工程项目,或是官府或官员想干点私活,比如修建官署、私第,搬运官吏私人物品等,便以杂徭的名义继续无偿征用役户。而且相较于还有律法制约的汉唐力役,宋杂徭既无固定时日,亦无固定名称,更加无法无天。比如春天征调,就叫调春天;比如应付紧急事务而征调民力,就叫调急夫,反正只要能编出个借口来,想干啥都行。
当然,对于百姓的祸害程度,亦更甚于通常意义上的力役。
但跟职役比起来,杂徭就不算啥了。
02
啥叫职役?简单来说就是官府征召平头百姓来充任各级衙门的胥吏以及基层行政人员,看上去是不是像件好事、没准还是个能让人挤破头的肥差?但我要是告诉你这是个一没编制、二没工资、三还可能让人破家灭门的差事呢?
我们都很熟悉的衙役、捕快什么的,其实都是职役中的一种
还有没有人想干?
话说我们看一些历史作品时,经常觉得里边简直遍地是官,其实这是个误解。比如在历史上的绝大部分时间里,一个管理数千万乃至上亿人口的王朝,真正享受朝廷编制认可的正式官员,可能只有两三万人,堪称是“精兵简政”到了极致。像是一县之地通常只有县令、县尉、主簿这3个有编制的朝廷命官(元朝以后又多了个不入流的典史),却需要管理少则数千,多则几万、十几万的百姓,这几个官即便天天996、日日白加黑,恐怕也管不过来吧?
于是职役的需求就出现了。
像我们都很熟悉的诸如曹司、里正、捕头、衙役、税吏等百姓眼中的“官人”,其实都是职役。比如在《水浒传》中的宋江,在没造反前好像当过个挺了不起的官,人人尊称其为“宋押司”——其实就是个郓城县衙里的文书,也算职役的一种。
不是说职役非常可怕吗?可宋黑胖那会儿人模狗样的,看上去日子过得美滋滋啊?
这就需要说说职役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其实职役这种东西,早在隋唐时就出现了,被称为色役——请你不要想歪!不是找花姑娘去服那种役,而是官府在需要干粗苯活的杂役或奴仆时,就从民间的应役户中征取。不过这种徭役并非只摊派给平头百姓,就连官宦子弟也逃不过。像有资荫的五品以上的官僚、二品以上的勋官子弟就得无偿给皇帝、太子、亲王当侍卫,六品以下的官僚以及官三品以下、五品以上的勋官子弟,则要给王公及三品以上的高官充当免费劳动力。当然了,这种色役对于官二代们来说既是一种徭役,又是一个出身——白干几年后又能考试合格的,即可参加职事官(实任官)的铨选,非常容易飞黄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