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对用人单位强制执行顺利化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有效保护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感谢执行法官公正执法,没想到这个钱这么快就要回来了!”8月3日一大早,柳女士带着一面印有“为民不辞辛苦 高效执法楷模”字样的锦旗来到执行局,交到执行法官方斌的手中。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柳女士在武汉市某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担任策划一职,在职期间公司并未与柳女士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其购买社保。后因公司拖欠工资,2021年10月柳女士向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并以拖欠工资为由与该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2021年11月25日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公司支付柳女士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共计27620元。该公司对劳动仲裁裁决双倍工资差额不服,遂将柳女士诉至平桥法院。
平桥法院经审理查明,在柳女士入职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11月,该公司仅支付了柳女士剩余工资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故该公司诉称不予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诉求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依法驳回该公司请求。
执行阶段
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并未如期履行判决结果,柳女士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案件遂转入执行程序。该案由执行局员额法官方斌办理,接到该案后,方斌依法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该公司支付生效判决所确定的27620元,并迅速与银行对接,受案当天就利用全国网络查询系统对该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查询,并迅速采取冻结措施,但该公司名下账户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即对该公司名下账户进行密切监控。
监控期间方斌一方面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告知其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耐心细致地做思想疏导工作,同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另一方面及时疏导柳女士情绪,告知其法院一定会依法、公正地执行案件,并不会因为执行金额的大小影响执行效率,消除柳女士顾虑。在执行局的严密查控下,该公司账户流入一笔可执行资金,执行局遂对这笔资金依法进行划扣,随后立即通知申请人来院领取执行款,及时维护了柳女士的合法权益。至此,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八月正值毕业生就业热潮,在此小编提醒各位初入社会的毕业生,求职时一定要通过正常的信息渠道了解招聘信息,接到招聘邀约后,及时核实招聘企业资质,擦亮双眼,提高辨别和防范意识,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就业过程中遇到问题,注意留存证据,必要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也要加强法律意识,严肃劳动用工规范,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下一步,平桥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