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切符号
7 坐标系7.1 坐标系的确定
在汽车车身设计中采用右手定则确定坐标系,在坐标系中,X为汽车的长度方向,Y为宽度方向,Z为高度方向。
7.2 坐标零平面的确定(按汽车满载时确定零平面)
7.2.1 X 轴(长度方向),一般取沿车架纵梁上缘上表面平直且较长一段所在平面作为高度方向坐标的零平面,无车架的车辆可沿车身地板下表面平直且较长一段所在平面作为高度方向坐标的零平面。零平面上方为正,零平面下方为负。
7.2.2 Y 轴(宽度方向),把汽车的纵向对称中心平面作为宽度方向坐标的零平面,零平面左侧为负,零平面右侧为正。
7.2.3 Z 轴(高度方向),将通过汽车前轮理论中心线并垂直于高度方向零平面的平面作为长度方向坐标的零平面。零平面前方为负,零平面后方为正。
7.3 坐标线的标记及间隔
坐标线的标记应包括坐标线距零平面距离的百分之一数值(坐标线距零平面距离原则为100的整数倍,负方向数值前加“-”号)及坐标线方向,坐标线间隔原则上为100毫米或100毫米的整数倍,也可根据需要在坐标线间隔中插入任意数值的坐标线。
7.3.1 不同方向的坐标应分别注明下列标记:
a) 长度方向坐标采用阿拉伯数字及大写正体英文“X”字母,如:距 OX 平面 400毫米的坐标线应标记为 4X 或-4X;
b) 宽度方向坐标采用阿拉伯数字及大写正体英文“Y”字母,如:距 OY 平面 300毫米的坐标线应标记为 3Y 或-3Y;
c) 高度方向坐标采用阿拉伯数字及大写正体英文“Z”字母,如:距 OZ 平面 100毫米 的坐标线应标记为 1Z 或-1Z。
7.3.2 坐标线距零平面的距离及坐标线的方向标记按顺序共同注在水平坐标线一端或两端的端部或垂直坐标线一端或两端的端部,其数值与字母一律水平摆放,经旋转后的坐标系,其坐标线的坐标标记与坐标线的位置关系不变。
7.3.3 视图中仅有一个坐标线时,根据需要除标注本坐标线标记外,应同时给出相邻一侧坐标线标记,中间用箭头连接。坐标系的箭头指向:应与基准线为准,在上方的箭头指向上方,在下方的箭头指向下方,在左方的箭头指向左方,在右方的箭头指向右方。
7.4 规则零件及小零件制图时可不建立车身坐标。复杂的车身钣金件和内饰件制图时必须按车身制图要求建立车身坐标。
8车身定位孔、定位面8.1 加工位置(定位孔、定位面)符号说明应符合企业标准要求。
8.2 定位孔
8.2.1 孔位(孔中心坐标点)指引线末端不能太大,应为小圆点,且应标注在圆心处。
8.2.2 定位孔的坐标和加工位置标注见下图。
定位孔图例
8.3 定位面
8.3.1 定位面不要用内有粗剖面线的粗实线方框表示,应用细实线方框表示;
8.3.2 定位面的坐标及加工位置标注方法如下图所示;
8.3.3 定位面的基准边表示方法见图下图。
定位面示例
9表面粗糙度表面粗糙度应按 GB/T 131-2006 标准执行。
10尺寸注法尺寸注法应按 GB/T 4458.4 标准执行。
11剖面符号剖面符号应按 GB/T 4457.5 标准执行。剖面区域的表示法按 GB/T 17453 标准执行。
12轴测图12.1 轴测图上方用“轴测图”三个字表示。
12.2 轴测图按GB/T 4458.3标准执行说明。
13尺寸公差与配合注法尺寸公差与配合注法按 GB/T 4458.5 标准执行。
14形位公差形位公差按 GB/T 1182 标准执行。
15指引线和基准线指引线和基准线按 GB/T 4457.2 标准执行。
16装配图中零、部件序号16.1 装配图中零部件编写零部件的序号的表示方法按下图所示。序号字号比该装配图中所注尺寸数字的字号大两号。
装配图中零部件序号
16.2 当所指部分是很薄的零件或涂黑的剖面不便画圆点时,可在指引线的末端画出箭头指向该部分的轮廓(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