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车速蜀黍不得不提醒一下驾驶员车辆在路上行驶时要按规定时速行驶不要超速
相关法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超过限速行驶,速度在每小时六十公里以内的,不予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驾驶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的;(二)经过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等门前道路及内部道路的。
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超过限速行驶的相应责任。
60公里以内为建议时速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以外只要驾驶机动车不超过60km/h原则上不予以处罚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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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限速每小时40公里的路段,您的实际时速为80km/h(已超建议时速),仍按照超速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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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的实际时速为50km/h(未超建议时速),原则上不处罚。
建议时速主要针对限速值偏低的路段不包括实际道路标志牌限定时速为60公里以上的主干道、快速路、高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