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沦为餐桌“鱼肉”的穴兔相比,后来在澳洲占山为王的“欧洲野兔”也没那么幸运。由于野兔奔跑迅速、转向灵活,向来是王公贵族狩猎时最喜欢的“活靶子”。猎兔运动从罗马传播到了英国,上至王公贵族,下到平民百姓,都很钟爱这项活动。就是这样一个看似不经意的小事却成了澳洲野兔泛滥的源头,不得不说历史的偶然性真是难以捉摸。
澳大利亚被英国人发现后成了流放犯人的地方,穴兔这种食物自然也被带到了澳洲。吃饱喝足之后,英国人才想起来打猎。于是在1859年,被后世野兔尊为教父的英国人托马斯·奥斯汀终于忍不住了,他托人从欧洲带来了5只欧洲野兔和12只穴兔,准备放到农场养殖,满足自己的私欲。
“澳洲野兔之父”——托马斯·奥斯汀
野兔为何没有近亲繁殖但是令托马斯没想到的是,这不到20只兔子,在短短6年时间里面,居然繁衍出了上万只。按理来说这么小规模的兔子种群是非常容易灭绝的,为什么它们不仅没有灭绝,反而繁衍出了上万的种群数量呢?
按理来说,小种群灭绝的风险非常大,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近亲繁殖使后代患有隐性遗传病,让整个种群变得抵抗力弱容易死亡。
二是遗传漂变,不同基因型的动物留下子代数量不同,可能导致某些基因随机性消失,从而使子代遗传多样性降低,整个种群应对环境变化的能力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