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俑
二,秦汉地方军事建制秦朝的地方军队主要由郡县长官统辖,郡有郡尉,又称为“都尉”。都尉本来是一支军队的副将,秦朝统一后成为了地方副长官,《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职甲卒”,他们平时保持训练,战争时期则根据命令出战,“常以八月、太守、都尉、令长、丞、尉会都试材官骑士,习骑驰、战阵,课殿最。”有些重要地方的郡尉拥有重兵,如南海尉赵佗就依靠其军队割据岭南,建立南越国。
武猛都尉印章
在县中有县尉,也是县的副官,主要负责一县的治安、军事训练、征伐徭役等。县尉的职务繁重。县尉的属官有负责马匹管理和训练的县司马,有负责管理劳役和刑徒参与的工程建设的县司空,有令史、屯长、卜射、士吏、假佐等小吏或者下级军官。在县以下还设置了游徼、亭等基层治安系统。亭的长官为亭长,副长官有亭父、求盗等,求盗专门负责缉拿罪犯、盗贼。而羁押刑徒、发配劳役等,也需要亭长等进行了押送。
兵马俑
秦汉时期在重要的关口设置了关都尉,以守备关隘,稽查行人,兼掌税收。秦朝在通往关中地区的函谷关、武关等关口设置了关都尉,汉武帝又在通往西域的阳关、玉门关设置关都尉,东汉时期,设置函谷,广城、伊阙、大谷、辗辕、旋门、小平津、孟津等八关部尉以拱卫洛阳,史称“八关都尉”。因此关都尉也是地方重要的军事建制。
函谷关
在边疆地区,军事负担更大,都尉的设置也更多。汉朝时期在边疆设立的都尉有部都尉、骑都尉、农都尉(主屯田殖谷)、属国都尉(管理游牧民族)等,他们都可以兼管民事。汉武帝时期,都尉的设置十分普遍,从地方到地方都设置了都尉,如掌管税收、皇室财政和货币的水衡都尉、掌握皇帝车马的奉车都尉和驸马都尉等。
东汉之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刘秀于建武六年(公元30年),裁撤除了大量的都尉,将地方军队归于太守掌管,“省诸那都尉,并职太守”。遇到紧急事务,才临时设置都尉调遣军队,“每有剧贼,郡临时置都尉,事讫罢之。”(《后汉书·百官志》)。可见东汉的太守拥有统兵之权,但是不能调动军队,而只有都尉才能调兵。另外在边疆地区,由于战事频繁,因而都尉权力较大,可以兼管民事。如《百官志》记载:“惟边郡往往置都尉及属国都尉,稍有分县,治民比郡”就是边郡都尉可以兼管民事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