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宋代,人们开始向竹子里填充火药,不仅用以驱鬼除瘟,还开始被用以娱乐,并且开始出现用纸包裹火药制成的爆竹,爆竹的形式基本成型。至南宋时期,烟花也发展成熟,在重大节日晚上燃放烟花已经成为重要的娱乐方式。
至于明清时期,燃放烟花爆竹中驱鬼除瘟的含义与娱乐早已一体,娱乐的意味更加凸显,发展成为了重大庆典中的关键一环,因此烟花爆竹不再局限于春节燃放。但此番改变,依旧是百姓想将燃放烟花爆竹的美好寓意广泛化而产生的,依旧是寓意为先,娱乐为后。
发展到今天,燃放烟花爆竹对于我们而言,更多的是文化和习俗的传承,以其作为一种娱乐的手段。那么既然现在的我们不再需要燃放烟花爆竹来“驱鬼除祟”,娱乐手段也变得多种多样,那么燃放烟花爆竹这个习俗,到底该不该禁呢?
狼君的观点是:不能禁止,但要减量。
首先对于燃放烟花爆竹来说,这是我们发展、传承了千年的习俗,万万不可丢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成为了我们文化中的一环。而且这一文化已经通过我们传向了世界,现在世界范围内,逢重大庆典都会有烟花表演,也就证明了它在当今人类社会的地位。
但是不禁止就意味着不加管控随意燃放吗?显然不是,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管控。但像狼君家乡这样一禁到底的一刀切,显然是不合理的。应该是将燃放烟花爆竹的量控制在一个度,是最为合理的。
显然没有合理控制的燃放烟花爆竹也是不合理的。以狼君的个人实际感受为例,现在不管城市还是农村,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燃放烟花爆竹又有寓意来年红红火火、热热闹闹的寓意,所以现在燃放烟花爆竹的量越来越大。
狼君小时候,农村家庭条件普遍不太好,过年能有闲钱买数量众多的烟花爆竹的家庭是极少数。狼君家里通常是几挂鞭炮,只有300响或500响的样子,数量是哪天放,放几挂是算好了的,多买的一挂是特意给我买来拆散了放着玩的。
当年各种烟花的种类也有,但价格很贵,我们家通常只买五六个俗称“二十一响”的小礼花,留着大年三十晚上和正月十五晚上放。家家户户基本上都是这个情况,放大礼花的人家很少。
不过现在家家户户都生活好了,谁也不再为了过年的鞭炮钱而犯愁,家家买烟花爆竹都是用独轮车和三轮车拉回来。满满的一车各式各样的烟花,鞭炮的数量也都变成了8000响或是10000响。
年三十的鞭炮声,从下午一两点钟一直响到凌晨,中间还会有两个高潮,是下午两三点钟吃团圆饭和十二点吃年夜饭时。烟花从入夜便各家不间断,到即将跨年时迎来高潮,会持续到凌晨一两点。如此大量的燃放烟花爆竹,让人一晚根本睡不着觉。
第二天早起拜年,大街被厚厚的红色的鞭炮皮覆盖,几乎家家户户的门口或院子里,都堆着少则十几个,多则几十个燃放过的烟花。
空气情况就是重度雾霾(不过我在老家的时候还没有雾霾这个词),全部是硝烟味(我还挺爱闻,后怕),几天都散不掉(明明是北方,然而过年就是不爱刮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