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春,为巩固扩大沂鲁山区抗日根据地,中共鲁中区委报经山东分局批准,建立中共沂源县委。5月初,中共沂源县委在沂水县八区北张良村(今属沂源县) 正式成立,对外称八路军驻沂源办事处。12日,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宣布中共领导的沂源县抗日民主政府、沂源县参议会成立,沂源县由新收复的沂水县八区和临朐县五区璞邱、万全两乡大部区域组成,下辖历山、青龙、大泉、安乐、太平、文坦6个区。 至此,沂源始为行政区,因沂河发源于此而得名,隶属中共鲁中行政联合办事处。 1945年,蒙阴县鲁村、张庄、黄庄等地划归沂源县。 1945年8月,沂源县隶属鲁中行政主任公署(1948年改称鲁中南行署) 辖内的沂蒙专署。1950年5月,改属沂水专区。1953年8月,沂水专区撤消,沂源县改属临沂专区,1978年7月,隶属临沂地区行政公署。 1990年1月1日,沂源县由临沂地区行政公署划归淄博市。
沂源县城南麻,位于县境中部。1945年5月, 县委、县政府迁驻南麻村,南麻自此为沂源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1990年城区面积13.13平方公里,总人口3291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7094人。 城区内工厂有省、市属的沂蒙新华制药厂、淄博动力机械厂和山东省沂源制丝 厂3家。 县属工厂有山东药用玻璃总厂、水泥厂、造纸厂、化肥厂、制革总厂、塑 料制品厂、服装总厂、酒厂等33家。城区内有沂源一中、沂源二中2处完全中学,沂源县实验中学和历山中学2处初 级中学。小学5处,幼儿园8所。有广播电台、电视 台、影剧院、电影院、工人文化宫、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和体育场等。有县人 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站、卫生防疫站、结核病防治所、皮防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