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以我军现有的DF-17和DF-100两种战术导弹而言,DF-17在今年的国庆大阅兵上进行了公开展示,虽然其属于“乘波体”还是“升力体”方面还有争议,但作为一型大气层中、低层滑翔、巡航速度根据公开论文可以达到7马赫的战术导弹来讲,其显然也应当被划入高超音速打击器之列。而对于DF/CJ-100巡航导弹来讲,该型武器的巡航速度、巡航高度距高超音速尚有差距,只能被称为普通的超音速巡航导弹;
DF-100巡航导弹
而再以DF-16、DF-15与DF-21的某些改型而言,虽然这些武器的弹头也采用了升力体设计,且加装了小型弹翼可以实施一定范围内的机动,但由于这些弹道导弹在起飞段、滑行段依然使用了常规弹道,只具备一定的末端机动能力,因此并不属于高超音速飞行器范畴;
DF-21D弹道导弹
至于我军的DF-31、DF-41这种洲际弹道导弹,飞行全程均采用抛物线弹道,距高超音速飞行器就更远了。
东风41洲际导弹
作为一种新型的战略/战役/战术打击兵器,高超音速飞行器目前仍在持续发展中,其技术优势带来的战术优势也是显而易见的。在后面的文章中,我们将着重分析高超音速飞行器的优势区间,又有哪些可能的劣势需要加以避免,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