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事故案例
案例一
醉酒驾驶 无证驾驶 未登记上牌
2021年04月28日14时21分许,杨***醉酒驾驶无号牌雷丁牌四轮电动车,沿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迎宾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与新华路交叉路口西侧时,撞于前方停在此处等候信号灯放行的高**驾驶的蒙K3***6号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尾部,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司法鉴定:无号牌雷丁牌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分析认定该起事故的原因是: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杨***的交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二款之规定,过错严重;高**无过错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杨***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高**无责任。
案例二
无证驾驶 未登记上牌
2021年07月15日10时26分,杨**驾驶无号牌金彭牌电动三轮车,沿达拉特旗展旦召柳林社水泥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Y207线交叉路口处时,与沿Y207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此处的任**驾驶的蒙K1***0号起亚牌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杨**当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