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在确定事件缘由后,工作人员立即对刘松涛展开追捕。
2007年年初,当工作人员在逮捕刘松涛的时候,发现他还正在与情人幽会。工作人员随即将寻欢作乐的刘松涛扣押,带到公安局。
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刘松涛丝毫没有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
当工作人来到外面进行商议的时候,他用桌上的纸笔写下一封遗书,随后拿出口袋中的工具,制造了一场畏罪自*的假象。
工作人员结束商讨,进入审讯室,看到了晕倒的刘松涛。随后,慌乱地拿起一旁带有血迹的遗书。
“快!快!”工作人员的叫喊,让楼道里所有人快步跑到刘松涛所在的审讯室。当两个人正准备将刘松涛抬起来的时候,门口进来了两名气喘吁吁的工作人员。
这两人将手中的日记本交给了此次案件的负责人。
看完日记内容之后,案件负责人将日记本送到刘松涛的面前。
“不用装了,你的罪行已经全部列在本上了。”
话音刚落,刘松涛睁开双眼,颤颤巍巍地从桌上爬起来。他惊慌失措地拿起日记本,将其摔在地上。随后,蜷缩身子,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这个日记本上,记录了刘松涛与所有情人的交往信息。甚至,还有他们之间的聊天信息。一开始,刘松涛觉得在本上记录这些很有趣,但他没有想到,如今这个日记本会成为他犯罪的证据。
在接受工作人员审讯时,刘松涛称自己为“有情人”,说自己从小就招人喜欢,长大后更是有许多女人投怀送抱。
在日记本上,刘松涛写着:“今天,我约莎莎见面。还没到下班时间,我便开着车来到她的办公楼楼下,等待着她。今天的晚餐很好,我们慢慢享受着时光。随后,我送她回家,我们的情绪很好......”
在日记本上,工作人员还发现了刘松涛嫖宿幼女的情况。在日记本中,他讲述自己与莎莎的相识经过。他先是引诱莎莎与他在一起,然后让莎莎帮助他炒股赚钱。最后,当莎莎询问他们的婚期时,刘松涛却是打哑谜,多次蒙混过去。
刘松涛在日记中评价莎莎,“她是真心喜欢我,只是单纯的想与我在一起。但我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也许这辈子都不能答应她的要求,不能给她名分。只要今天拥有,又何必天长地久。”
于刘松涛而言,莎莎只是众多情人中的一个,他对莎莎并没有任何真心,所以在日记中,莎莎只是占据了一小部分。他对莎莎更多的是利用,希望莎莎可以为他赚更多的钱,却并未向她承诺过任何身份。
除了莎莎之外,在日记本上,刘松涛还记录了许多露骨的言论。
“今天很是无聊,后来我与晓晓打电话,约她晚上一起玩,我们一起外出,一起......”
这样的言论,在刘松涛的日记上随处可见。根据相关调查,刘松涛在担任重庆三院院长期间,共贪污131万多元。
2008年1月2日,刘松涛以受贿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