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结果:赵某孟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1.唐某才(身份证:4329261972*******8)
2012年3月23日,唐某才饮酒后驾驶一辆湘M5T**8小型汽车,沿江华县沱江镇寿域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寿域路加油站处,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唐某才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0.12mg/100ml。


处理结果:唐某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
22.彭某亮(身份证:4329261983*******1)
2021年2月8日晚上21时20分,彭某亮饮酒后驾驶一辆湘MCS**6小型汽车,沿江华县沱江镇萌渚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萌诸路与翠华路交叉路口时,被交警现场查获。经检测,彭某亮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9.83mg/100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