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018年1月3日,第二个“赵斗淳”出现了!
也是一名50多岁的男性,也是在白天,也说自己喝醉了,记不清了。
人性的底线,真的是让人恐惧。
针对这些,韩国政府也相继出台了无期徒刑,“化学阉割法案”,“赵斗淳法”,永久禁止有性犯罪记录的外国人入境等一些列法律手段。
可是,根据韩国“一案不重审”的规定,这些新的法律手段,都无法实施在那个恶魔身上。
我们不满的不是法律的量刑,而是针对这样的特殊案例,韩国政府不尊重民意,真的让人气愤。
不顾他人感受的新闻媒体给一个人造成的伤害,最痛苦的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和精神上。
本来这个事件发生之后,新闻媒体需要做的就是重点针对恶魔的报导,而不是小女孩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