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永丰村委会和大荒地村这样以村民自治的方式,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故事在弥渡县还有很多。
2014年以来,我县按照“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乡村治理目标,在全县933个自然村,1215个村民小组中全面推行村民自治工作,共推选产生村(居)民理事会789个,监事会758个,不断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村理事会、监事会、村民代表三个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实现了村组工作和村民自治工作的统一与互补。同时,通过村民理事会倡导和村规民约约束来实现陋俗改革,移风易俗,从而培养文明、健康、向上的乡村社会风气。
县村民自治办公室主任林磊介绍。“村民自治的顺利推行,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将‘要我做’变为‘我要做’,走出了一条乡村治理的新路子。”
如今的乡村,管理民主,乡风文明,村容整洁,随处可见学步的小孩、晒太阳的大爷、跳广场舞的大妈、义务劳作的身影……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幸福与安宁。
文 |向春芳
图 |向春芳 李蛟 微弥渡收集整理
编辑 |欧阳嘉佳
审核 |欧阳嘉佳
终审 |向晓英
签发 |李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