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不赦】
“十恶不赦”出自于《齐律》的“重罪十条”:
1、谋反,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家宗庙、陵寝、宫殿的行为。
3、谋叛。谋叛是指叛逃到其它敌对国家。
4、恶逆。指打*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长辈和尊亲。
5、不道,无道。
6、大不敬。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误犯食禁。
7、不孝。指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
8、不睦。
9、不义。指殴打、*死长官(一般指州县长官),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
10、内乱。指与祖父、父亲的妾通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