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莹继承了吴家的家业,但没有儿子继承却是憾事。为了吴家的传宗接代,不得不在本族中院要了孩子承祧过继,过继的儿子起名叫吴怀先(后人称安吴大少)。据说,按宗族关系,南院和东院的亲系最近,按理应该在南院中选子承嗣,但是周莹不喜欢南院的孩子,为此事和南院打了多年的官司,周莹最后以“择贤立爱”为由,赢了南院。她给了中院一万两银子,收吴怀先入门承祧。然而,吴怀先承嗣后,竟然企图独掌家产、取得掌家大权,与其母周莹发生了矛盾,常闹家务纠纷。吴宓在第三首诗中说的就是此事。
周莹深知吴家的今天,来之不易,不能轻易放弃权力,一怒之下,到西安道台衙门越级告状。当时的府台兼布政使是樊增祥,吃了双方的贿赂,用釜底抽薪之计,把周莹娘家叔父周十一、周十二传来申斥说吴家母子不和,都是他们从中挑起,“解铃还须系铃人”,要他们去解疙瘩。周莹听说后很是生气,决心要到兰州总督衙门上告。
樊增祥闻此消息,很是紧张,就将吴怀先叫来说:“你母亲要到总督那里上告,告你个忤逆不孝之罪,就要*头。”他一面恐吓吴怀先,一面又委托咸、长知县(即咸阳和长安县)出面调解,他们领上吴怀先来到三原山西街周莹的公馆,隔帘长跪请罪,从早上跪到下午,周莹才开恩叫吴怀先起来,一场家务官司就此了结。周莹这才回到安吴堡,立即把平日给吴怀先出谋划策的人,一 一借故开销。
宣统二年(1910年),周莹去世,终年42岁。临终前,她将苦心经营几十年的巨额财产分给所有下人,土地归村人共有。给周莹出殡的当天,四邻乡亲八万多人自发给她送葬,真是空前绝后。然而遗憾的是,吴氏家族因为她是寡妇没有后代,竟然不允许她的坟茔进入她亲自改建的吴氏陵园。
来源|悟空问答
作者|斑马说/头条号、金山万丈/头条号
主办|滁州市旅游局
小编|郭新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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