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事业单位人员纪律处分的种类有哪些种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及开除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处分(以下简称“处分”)是指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其管理权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的惩戒措施。国家基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关系的性质和特点,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实际情况,将处分种类划分为四类: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一、警告
警告是一种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轻微的一种制裁方式。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警示、告诫,并记入档案的行为。警告适用于违反事业单位管理纪律,情节轻微,仍可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其晋升、考核评级等方面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一、记过
记过,是对违纪行为予以档案中记载,也是警戒性的纪律惩戒方式,类似于严重警告。其主要适用于违反事业单位纪律,对国家、单位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受记过处分的,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受处分期间长于警告,受处分期间晋升、考核评级等方面的负面影响也大于警告。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降低岗位等级,是指对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以降低岗位等级并记入档案的方式予以制裁。降低岗位等级主要适用于违反管理纪律,造成较大损失,不适宜再继续担任现任职务、降低现有工作岗位和工资福利待遇,重新聘用到新岗位的工作人员。
撤职,是指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造成国家和单位严重损失的,撤销其所担任职务。因一部分事业单位的*员是由行政机关任命,其具有公务员序列的级别,无法适用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因此对这类人员规定了撤职处分。
四、开除
开除,是最严厉的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处分种类。主要是对严重违纪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不宜继续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强制终止其与事业单位人事关系并记入档案的纪律制裁方式。被开除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具有事业编制身份
以上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具体种类,处分的种类不同,其法律后果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