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章主要是最近看到一些时政新闻后的有感而发。俄乌战争爆发后,瑞士跟随美西方冻结,没收了大量俄罗斯政府和公民保存在瑞士银行内的资产,这使得很多人大感诧异:"你不是中立国么,怎么吃相也这么难看?" 3月份的时候,瑞士再一次重申了自己的永久中立国身份,然后马上跟随欧盟对俄罗斯的新一轮制裁措施。大家都觉得瑞士你是不是在搞笑,跟方唐镜一样"我进来啦,我出去啦,我又进来啦,我又出去啦,打我呀,有种你打我呀",看起来完全没把1815年在维也纳确认的永久中立国身份当回事。
(维也纳-贝尔维帝宫) 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上,瑞士正式确认其永久中立国的地位
当然瑞士拿出了它自己的一些理由,比如说它认为"永久中立国"也只代表某些明显倒向某一方的行为不能做,不代表所有事情都不能做,跟随欧盟的制裁措施并不意味着破坏中立地位。但是,在很多人朴素的认知里面,这样反复横跳的行为就是说话不算话,承诺当放屁,很多人不禁要问,你的"契约精神"在哪儿呢,拿中立地位当儿戏吗?
契约精神: 原本指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尽力实现合同目的,维护合同关系稳定的精神,在英语里叫做"Spirit of Contract"。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契约精神"这一概念是《读者》等出版物用来PUA中国读者的重要工具,是他们用来论证西方文明优越先进的重要论据。每当我们社会上出现各种商业违约,政府背诺,个人耍赖的案例时,这一类读物就最喜欢引用西方文明的"契约精神"这一概念来PUA读者,暗戳戳地隐射:中国?不好!西方?好!那么实情到底是不是这样呢?是,也不是。
中国人所理解的"契约精神"(这里并不是指所有中国人,而是说中国人的社会平均认知),是指的"一诺千金""百金不如季布一诺"。一旦你作出了承诺,那么哪怕没人要你践诺,哪怕遇到了天大的不可抗力,就是天上下刀子也要信守诺言。不是因为践诺本身有多重要,而是因为这话是你说的,说了就要做到。
而西方的"Spirit of Contract",其实译作"合同的精神"更合适,其实质是指合同的履约方必须本着诚信和道德责任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和承诺,即便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也要如此。看明白了吧,它其实是和"Text of Contract"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也即:合同的文本和合同的精神可能不同,我们需要从诚信和道德责任出发履行合同,强调的是合同履行的方式。
如果大家仔细琢磨,就会发现西方的"契约精神"的实质含义和我们以为的完全不同。我们强调的是话从口出就要践诺,而西方强调的是合同履行的方式。我们的一些文化二道贩子,或出于蠢,或出于坏,在向国内翻译这些概念时根本没有解释清楚其本意上的差别,他们所宣传的"契约精神",其实是把他们理想中的中国思想投射到了西方人身上,就像当初法国哲学家伏尔泰把西方文明的理想国投射到中国身上一样。
延伸开来其实可以进一步推导出,从对"契约精神"的不同理解来看,明显中国人普遍是性善论者而西方人更偏性恶论。因为中国人显然是更相信人可以通过自身的道德和操守来达到善的境界,而西方人,他们从一开始就不指望人性,那就以合同来约束吧。那些以商鞅韩非思想为例来指控中国人信奉性恶的观念可以休矣,举例子谁都能举出来,但是社会平均意识并非如此。我并不对性善论/性恶论作价值判断,这两种观点都是有道理的,但是中国人的社会主流认知,必然是更偏性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