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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学生一日三检(全国学生营养日幼儿园)

来源:原点资讯(www.yd166.com)时间:2023-06-04 03:21:21作者:YD166手机阅读>>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在校园传播,指导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尽最大可能防止或降低新冠肺炎对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务会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宁波市委市政府、余姚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结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新冠肺炎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各学校在贯彻落实时,请结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以及省市出台的防控新冠肺炎涉及学校的相关技术方案,一并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以控制疫情为中心,坚决遏制疫情向校园扩散,加强领导、依靠法治、群策群力,建立新冠肺炎预防与控制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科学防治,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三、工作体系

(一)校园防控组织体系。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人员排查及教学业务指导组、疫情防控组、校园管控及物资保障组、宣传引导组、工作督查组等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工作职责已经下发)。各直属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幼儿园也应成立由主任、校(园)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领导小组应商请属地乡镇(街道)卫生防疫部门的专家参与指导。有多校(园)区办学的,各学校(园)区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

(二)校园防控制度体系。各学校要根据《开学前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点》(见附件1)和《开学当日和开学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点》(见附件2),在开学返校前2周内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两方案”、“十二制度”。“两方案”是指开学前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十二制度”是指进出校门登记查验制度、错时报到上学放学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缺课缺勤登记和追踪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校园卫生清洁与消毒制度、校舍通风和校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复学返岗证明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不聚集不办会制度、师生安全防护制度、疫情“一日一报”“零报告”制度。寄宿制学校完善寄宿生管理制度。

(三)防控指挥管理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接受市教育局和乡镇(街道)的双重管理和指挥,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实施网格化管理,根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严格执行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四)家校联防协同体系。建立学校、班级、任课教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按规定落实排查处置程序(见附件3)。开学前,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向学校递交电子版健康申报表,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状况,做到“一人一表”。以班级为单位,强化班主任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信息排摸、思想辅导、心理疏导、情况上报等职责,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责任。

四、防控措施

(一)落实物资场所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学一周前,各学校要完善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功能;购置必须的额温仪、消毒药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装等器械药品以及清洁洗涤用品;校内配备足够的水龙头、肥皂、洗手液、干手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的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确保开学疫情防控人员物资到位。

学校应在校内设置2间“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现异常教职工和学生后及时隔离送医,但不得设置在学生集体宿舍和保健室。有寄宿生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设置集中隔离点,并与教学场所、师生寝室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集中隔离点、留观场所设置参照《校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运行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

各学校要保障防疫经费的投入,乡镇(街道)教辅室要争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其他各方面支持,落实辖区内各类学校(幼儿园)防疫物资的采购资金,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学校(幼儿园)做好防疫物资准备工作。

(二)落实防控制度

1.落实进出校门登记查验制度在开学前的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要严格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未经学校确认,教职工一律不得返校上班,学生一律不得返校上课,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大门。有留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学校,未经校领导批准,所有住校教职工和学生一律不能走出校园。开学报到时以及开学后,各学校要对进出人员加强登记和检查,无关人员包括送学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对列入重点防控名册的教职工和学生,在未解除管控措施取得绿码或纸质甬行证之前,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门岗值守保安应佩戴口罩。

2.落实错时报到上学放学制度。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制定错时报到、错时上学、错时就餐、错时放学制度。学生返校报到时间错开上班交通高峰,500人以上的学校应分年级错时到校,可分年级、分班级分批放学离校。督促学生在开学报到、上学进校时保持一定距离。督促家长把学生送进校门后迅速离开,防止学生和家长在校门口聚集现象发生。

3.落实师生晨(午)检制度。开学后,学校在学校大门或其他通风良好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实行每日晨(午)检(具体流程见附件4),安排专人对教职工和学生等所有进入学校人员测量体温、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温仪>=37.3℃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引导到学校临时隔离室复查。复查后体温依然超过规定温度的,应立即向属地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报告,发热者如有流行病学史,由社区(村)联系专车送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确保学校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学校在开展晨(午)检工作之前要做到“五个要”:一要做到教职工和学生熟悉晨(午)检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人人自觉遵守。二要落实晨(午)检工作人员自我防护要求,做到戴口罩、戴手套和穿工作服。三要熟悉临时隔离(留观)室设置要求和隔离办法、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发热学生后续跟进联系等流程。四要特别关注寄宿生和中午回家就餐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对寄宿制学校学生要做好早(午)晚体温检测,如有发热症状要及时送医就诊,并对同一宿舍学生做好隔离和观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午回家就餐后返校要进行午检;五要落实幼儿园儿童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

4.落实缺课缺勤登记和追踪制度。各学校应指定专人做好学生缺课、教师缺勤的登记备案工作,如果发现缺课者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应立即隔离班级学生和密切接触者,并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流程见附件5)。确诊和疑似病例的诊断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散布疫情信息。

5.落实师生健康管理制度。教职工和学生在校期间,要注意个人卫生和呼吸道卫生礼仪,避免交叉感染,做到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后、使用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前、接触污染物品后等,均要洗手。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食堂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用中央空调。教职工和学生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发热等身体不适,要立即到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内专门设置的发热门诊室检查,学校应第一时间内启动发热检查流程(参考晨检流程图)。

6.落实校园卫生清洁与消毒制度。开学前后,各学校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各类场馆消*,为广大学生、教职工创造整洁、卫生、健康的校园环境。校园卫生清洁与消毒办法按《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执行。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学生误食或灼伤。在配置和使用化学消毒剂实施消毒处理时,提醒操作人员不要将84消毒液和洁厕灵混合使用。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7.落实校舍通风和校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开学后各学校要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生活、学习、工作场所通风,上课时间教室前后门要保持敞开,课间、午休时间、放学后,要安排值日生负责教室通风。学生宿舍通风由宿管人员专门负责,在学生离开宿舍后实施,每日上、下午各通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学校应积极开展校园清洁卫生活动,保持校内环境卫生清洁,建立校园环境卫生每天检查通报制度,督促教职工和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8.落实复学返岗证明查验制度。对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期满的教职工和学生,返岗复学时需提供甬行码“绿码”或纸质甬行证方可入校。

9.落实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各学校应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平台等途径,加强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开学前各学校要引导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熟悉《春季开学前后新冠肺炎防控流程导图》(见附件6)。

10.落实不聚集不办会制度。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通知为准,任何学校、任何学段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开学或组织学生返校,也不得在开学之前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补习活动和集体活动。开学后在疫情未宣布解除前,禁止在校内外举办各类大型报告会、文体赛事、研学旅行等人员集聚性活动。强化班级管理,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教学活动,无必要不串门。开学典礼、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可利用广播、视频等形式,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暂不组织学生到校外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参加集体活动。小学不安排跨年级班组的放学后托管服务等。因地制宜地实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错峰就餐制,学生和教职工在食堂排队、就餐时保持一定距离,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近距离接触。

11.落实师生安全防护制度。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放学时要做好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不绕道其他地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前往医院等地,须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裸手触碰吊环等物品。教职工和学生到校后,应第一时间用肥皂(洗手液)洗手后进入教室或食堂。

12.落实疫情“一日一报”“零报告”制度。开学后,各校每日应统计是否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处于集中医学隔离、居家医学观察的教职工和学生数,发热的教职工和学生数等信息。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汇总后,每日14:00时前向市教育局防控办报告。当天没有疫情的,必须实行“零报告”。

13.寄宿制学校落实寄宿生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足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做好住校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要强化对宿管人员培训和个人防护要求,杜绝宿管员带病上岗;加强寄宿生管理,严禁非寄宿生出入楼道;对寄宿生每天进行晚点名和就寝巡查,注意观察学生健康状况。提倡寄宿制学校中离校较近或家长有能力接送的学生回家住宿。

五、突发疫情处置

充分做好开学后学校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学校一旦发现教职工和学生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的同时,在属地疾控部门专业指导下,按《余姚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操作手册》(另行下发),做好各项工作。要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并按要求及时做好宿舍、教室、教学楼层、校园等封闭消毒工作;全力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相关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派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

各学校要把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各项防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教辅室、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总揽本区域本校疫情防控任务和责任。要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将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纳入对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要强化师生员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工作督查制。对不服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和事,进行调查问责处理。

(二)开展防控宣传,掌握思想动态

各学校要密切关注上级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主动做好学生、教职工和家长防控疫情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校讯通、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平台,及时发布《告全体教职工、学生和家长书》、温馨提示、倡议书等宣传内容,普及科学防疫知识,提高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自我防护意识。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关注教职工、学生和家长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思想和心理疏导,避免出现恐慌情绪。任何学校不得歧视新冠肺炎临床诊断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属。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和学生严守纪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在媒体及社交平台上传播不实信息。及时监测可能出现的负面信息,做好舆情引导处置工作。

(三)完善应急体系,加强业务培训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持通信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随时联络,快速处置。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经验与教训,根据本方案及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防控方案和突发疫情现场处置预案,做好疫情发生前后及疫情控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及时、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各学校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新冠肺炎防控骨干人员的业务培训,并针对预案开展现场模拟疫情的应急演练,以提高应急管控水平和能力,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完善督导机制,加强检查指导

坚持行业主管、属地主抓、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网格化检查指导机制,全面加强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卫生防疫、教育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全面检查指导所辖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后防疫工作;市教育局、市卫健局成立若干联合检查组,分组负责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单位的检查指导工作;市教育局成立由局班子领导为组长的督查组,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前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同时,市教育局依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促整改问题,发现先进典型,为防控工作提供纪律保障。具体检查方案另行下发。

附件:

1.开学前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点

2.开学当日和开学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点

3.学生(教职工)排查和处置程序

4.教职工和学生每日晨(午)检流程图

5.教职工和学生缺勤追踪流程图

6.春季开学前后新冠肺炎防控流程导图(学校版/家长版/学生版)

幼儿园学生一日三检,全国学生营养日幼儿园(1)

附件1

开学前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点

一、防疫组织领导和制度完善

1.组织领导。中小学、幼儿园成立由校(园)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校(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有多校(园)区办学的,各学校(园)区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

2.制度完善。在开学返校前2周内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两方案”、“十二制度”,调整好春季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制定临时课表和临时作息时间。规模较大的学校,制定错峰上学放学计划。寄宿制学校完善寄宿生管理制度。

二、防疫物资设施及医务准备

3.防疫物资准备。除上级部门统一调配的防疫物资外,各学校要在开学前一周多渠道筹措校园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体温测量仪、消毒液等物资。学校洗手间等应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增加临时洗手设施。

4.留观场所准备。学校应在校内设置2间“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现异常教职工和学生后及时隔离送医,但不得设置在学生集体宿舍和保健室。有寄宿生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设置集中隔离点,并与教学场所、师生寝室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校内医务保障。各学校要完善卫生室(保健室)功能,配齐医务防疫物资,做好医用口罩、隔离衣、防护服、乳胶手套和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准备,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学校医疗专业人员要接受属地卫健疾控部门组织的新冠肺炎病例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校园感染防控、密切接触者管理、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能力。医务人员不足的学校,可聘请医疗机构专业人员或有医务专业能力的志愿者来校协助工作。

6.体温测量准备。学校要准备充足的体温测量仪,在学校大门或其他通风良好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校门入口处设置红外热成像仪,在图书馆、宿舍等人员密集处设置手持式红外额温仪。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体温测量演练。

三、校园清洁消毒和食宿管理

7.校园清洁消毒。师生返校前,学校要提前做好校园清洁消毒工作,做好消毒业务人员培训。中小学按要求组织对校园内传达室、扶梯(或电梯)、走廊、教室(包括功能教室)、教师办公室、寝室、食堂、卫生间、图书馆、会议室、室内活动场所、接送车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幼儿园还应重点对教玩具、寝具、餐具、图书等幼儿密切接触的器械进行消毒。保持室内场所通风。

8.食宿管理规范。做好食堂和宿舍清洁消毒工作,做好住校生食宿准备,严格食材进货渠道管理。学校食堂启用前要对供水、油烟道、洗消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防止因假期停止后再运转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要对直饮水设施进行必要保养,按规定对直饮水水质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才能供水。要强化对食堂从业人员、宿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要求,食堂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

四、教工返校与学生情况排摸

9.教职员工返校。各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防控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返岗工作的通知》,全面掌握教职工所在地区、健康状况等信息,所有教职工返校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各学校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和排查处置程序,对有关教职工视情作出暂缓返校安排,并做好岗位补缺等工作;对符合要求返校的教职工进行开学防疫工作相关培训;对发现情况异常的教职工及时隔离送医。对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期满的教职工,复岗时需提供甬行码“绿码”或纸质甬行证方可入校。

10.学生情况排摸。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全面掌握学生所在地区、健康状况等信息,精准排摸来自重点疫区的学生数量及其在各年级、班级的分布,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和排查处置程序,对有关学生视情作出暂缓返校安排。

11.学生健康申报。确定返校时间后,所有学生返校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开学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何时返回、返回时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来自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以及本人和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如有去过重点疫区的,学校要通知其按属地疾控要求,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对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期满的学生,复学时需提供甬行码“绿码”或纸质甬行证方可入校。

12.做好开学前提示。开学时间确定后,学校及班级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提示返校报到当天和开学后应注意的事项,做好家校联系沟通,确保平稳有序开学。

五、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的衔接

13.持续做好开学前线上教育教学工作。要发挥信息化优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市教育局防控办《关于防控疫情延迟开学期间在全市中小学全面实施线上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补充意见等,继续积极有序做好开学前的线上教育教学和学生居家学习教育活动。

14.科学安排开学后教学计划。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与开学后线下教学的无缝衔接,有针对性地制定新学期教学计划。要认真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对学习质量进行诊断评估,科学确定教学起点,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建议启用开学阶段临时性课表,适当缩短每节课时长,合理控制课后作业量,寄宿制学校适当缩短每节晚自修时长。加强对职校学生的校外见习实习工作的管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外见习实习方案。

附件2

开学当日和开学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点

一、开学当日防控要点

(一)中小学开学当日防控要点

1.分批分散报到。各学校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合理安排,分散设点,分年级、分班级分批报到,保证全校师生都能得到全覆盖的健康检测和保护。家长和其他无关人员不许进入校园。

2.严格检测体温。对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体温测量,学生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园;教职员工须查验“健康码”,显示绿码且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校园。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温仪>=37.3℃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立即按程序隔离、复查、就诊。

3.不一样的开学典礼。开学第一天,学校应对全校师生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将防疫知识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不举办集会性的开学典礼,可通过视频分班参与开学典礼活动。

4.实施缺勤缺课登记。对缺勤教师、学生进行登记,如发现可疑者,应立即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工作。

(二)幼儿园开学当日防控要点

1.错时有序入园。尽量错时入园,避免人员聚集。家长及幼儿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2.严格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幼儿进入园区,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家长一律不准进园,幼儿园安排人员做好幼儿床上用品的接收和整理工作。

3.重点对象监测。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幼儿入园。

4.做好考勤记录。对缺勤、请假、早退幼儿做好记录,如发现可疑者,应立即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工作。

5.加强宣传教育。入园当天,幼儿园要对家长和幼儿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指导幼儿进行正确的洗手,不用手接触口、鼻、眼,掌握相关的防护知识。

二、开学后日常防控要点

(一)中小学开学后日常防控要点

1.选择安全方式到校。特殊时期,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倡步行或家长接送学生。学校配备校车的,应按防疫要求做好每日消毒工作。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生,乘车时需一人一坐,尽量减少接触车上公共部位。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应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接触车上物品。

2.落实每日体温检测建立师生体温每日晨(午)检制度,对手持式测温仪>=37.3℃的发热者或其出现其他可疑症状者,要立即带至隔离室隔离、复查、安排就诊等。隔离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保持手卫生,与他人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同时,应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视情况做好相关班级、年级或教学楼层乃至全校封闭工作。

3.实行缺登记追访。学校每日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校师生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师生,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访问,了解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记录汇总相关情况,并及时向上报告。

4.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按《校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要求,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楼梯扶手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要保持教室、宿舍等校舍通风,暂停使用中央空调,上课时间教室前后门要保持敞开,课间、午休时间、放学后,要安排值日生负责教室通风。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的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5.严格食堂卫生管理。食堂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用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严格按规定采购食材,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餐具用品需按《食品(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6.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宿舍入口处应安排人员检验学生信息,严禁非寄宿生出入楼道。应分别于早上起床后与晚上就寝前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登记,如有学生出现发热等情况,立即按照防疫预案启动相应送医和封闭措施。落实专人负责,保持学生宿舍和公共区域清洁,定期消毒。落实专人在学生离开宿舍后实施宿舍通风,每日上、下午各通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教育指导寄宿生做好寝室卫生,不共用、混用脸盆毛巾、牙杯等物品,寝室间不串门走动。提倡离校较近或家长有能力接送的学生回家住宿。

7.师生注意个人防护。学校每天安排有关防疫和健康教育内容。教职工和学生在校期间,要注意个人卫生和呼吸道卫生礼仪,避免交叉感染,做到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后、使用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前、接触污染物品后等,均要洗手。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师生间、同学间交谈保持适当距离;乘坐电梯应保持一定距离,排队乘坐,避免拥挤。

8.科学安排教学活动。以多种方式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户外活动,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

9.减少大型聚集活动。开学后在疫情未宣布解除前,禁止在校内外举办各类大型报告会、文体赛事、研学旅行等人员集聚性活动。小学不安排跨年级组班的放学后托管服务等。教师开会研讨尽量采用视频、网络、电话会议等形式,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控制时间,定期开窗通风。

(二)幼儿园开学后日常防控要点

1.落实一日三检制度。幼儿园应分别于早上入园、午睡前、午睡后三次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登记。密切监测幼儿健康状态,对手持式测温仪>=37.3℃的发热者或出现其他可疑症状者,要立即带至隔离室隔离,及时上报幼儿园防控领导小组并通知家长,按要求就医。隔离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保持手卫生,与他人尽量避免距离接触)。同时,应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视情况做好相关班级、年级或教学楼层乃至全园封闭工作。

2.严控家长进入园区严格执行家长不入园制度。家长应对幼儿做好外出防护,送至园区门口,由指定教师带入教室。倡导步行、自行车或私家车接送,尽量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3.错时入园弹性离园。防疫期间,可参照开学第一天时间,实施错时入园,尽量避开人潮高峰,降低校内人员聚集概率。缩短幼儿园在校时间,分时、分批安排家长接送。

4.保持园区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环境卫生。定期清洁消毒,幼儿园应重点加强对活动室、午休室、图书室及幼儿经常接触的教具、玩具和图书进行消毒。定期通风换气,每日至少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暂停使用中央空调。

5.严格食堂卫生管理。食堂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用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餐具用品需按《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有条件的幼儿园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避免幼儿就餐聚集。

6.加强幼儿卫生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对幼儿开展卫生教育,指导其不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学会正确洗手。在园不混用毛巾、水杯、衣物等个人物品,在家不与动物接触,远离病菌。

附件3

学生(教职工)排查和处置程序

一、排查程序

全面排查与疫区有关联的学生、教职工(含保安、食堂、保洁、宿管、小卖部售货员等)信息。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返学返岗人员的管理。

一是排查本校申报甬行码被列入“红码”的教职工和学生。“红码”人员主要包括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含治愈出院实施医学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确诊病人);无症状感染者;与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正在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从湖北等重点地区来甬的人员;到过湖北等重点地区来甬、返甬的人员;来自其他特定地区的人员;其他需要纳入红码管理的人员。

二是排查本校申报甬行码被列入“黄码”的教职工和学生。“黄码”人员主要包括有发热、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接触过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病人的人员;居住或暂住地同一楼道有过确诊病人或密切接触者的人员;有跨省旅居经历的人员;来自省内外有较高风险县(市、区)的人员;其他需要纳入黄码管理的人员。

三是排查本校申报甬行码被列入“绿码”的教职工和学生。“绿码”人员为“红码”“黄码”以外的人员。

四是建立健康申报制度。全体返校教职工和学生需主动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何时返回、返回时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来自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以及本人和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返校前将“健康申报表”用电子文档先行提交给所在学校。申报内容如有作假、瞒报、漏报的,将按市防控领导小组有关规定执行。对不符合返回条件的,由学校劝阻返回或通知其延后返回。符合返回条件的,需告知其回程注意事项,加强回程自我防护,避免途经疫情持续传播地区等。

二、处置程序

返学返岗人员接到学校通知后,必须按照学校、教育部门的安排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各学校对返程人员实施健康排查,根据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推行疫情管控“宁波全域一码通”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公发〔2020〕1号)规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红码”教职工和学生:对确诊、疑似病人,立即送定点医院医治;其他“红码”人员,未返甬的一律劝返或劝说延迟返回,已抵甬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硬隔离或居家硬管控医学观察。

(二)“黄码”教职工和学生: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黄码”人员可以通过核酸检测进行排除,按照卫健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绿码”或“甬行证”教职工和学生:开学时,在亮码(证)测温符合规定后,可以进出校门。

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各学校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递交的健康申报表应仔细核对,对甬行码持码颜色与其申报前14天行程不一的,要认真核查原因,确保申报健康信息准确无误,并建立学校红码、黄码防控重点人员名册,掌握所在社区落实送医救治、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等情况,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人。安排专人一对一密切关注重点人员动态,有效开展联防联控。

三、督促办理甬行码或纸质甬行证

开学前的疫情防控期间,要提醒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主动办理甬行码或纸质甬行证。纸质甬行证是甬行码的补充,解决电子码不能全覆盖问题,通过线下由社区发放。开学后出入校园必须出示甬行码绿码或纸质甬行证。

附件4

幼儿园学生一日三检,全国学生营养日幼儿园(2)

幼儿园学生一日三检,全国学生营养日幼儿园(3)

附件5

幼儿园学生一日三检,全国学生营养日幼儿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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