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举制和征辟制主要出现在汉代。察举制,由地方长官考察选取辖区内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考核后,予以任命。刘邦称帝后不久,就下令“诏举三老”,就是要求选拔年龄在50岁以上,“有修行,能率众为善”者,协助地方长官推行政令。征辟制,就是征召名望显赫的人士出来做官,皇帝征召称“征”,官府征召称“辟”。对比察举、征辟就会发现,前者由下而上推选人才,而后者自上而下的选拔官吏。但从实际效果看,察举所推贤良多能发挥重要作用,而被征辟的名士则多有“不就”的表现。
九品中正察举制发展到魏晋时期,逐步演变为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顾名思义,各州郡分别推选大中正一人,大中正再产生小中正,大小中正产生后,再由朝廷将人才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等九品,并籍此任用人才。从理论上讲,被选拔人员无论权贵与否,只要足够优秀,都可以做官;但从实际效果看,品评考量家庭出身和背景等因素,官员大多从权贵子弟中选拔。魏晋时期,门阀士族势力强大,常常左右官员选拔任用,及至后来,门第出身成为品评的唯一依据,甚至“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成为普遍现象。
科举取士这个大家都比较熟悉了。狭义的科举取士始于隋朝,因其分科取士,故名科举。隋大业元年(605年),隋炀帝创设进士科,平民通过读书考试获取入仕机会。在唐代,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进一步完善科举制度,但范围有限;到宋代时,科考分为三级(解试、省试和殿试),进士分为三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并且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其后朝代,多有沿用,总体调整不是太大,直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除科举制度。科举制度相对公平,并且实行糊名和誊录杜绝徇私,得到了朝廷和广大士子的认可,是存在时间最久的官员选拔制度之一。
从历史演进来看,古代人才和官员选拔制度经历了“世卿世禄”、“军功爵制”、“察举制与征辟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的转变,入仕为官必须要经过其中一种。相对于科举制度,其他制度不可避免地强调出身和门第,成为特权阶级的符号,显得尤为可怕。当然,科举制度也并不完美,虽然做到了考试本身的相对公平,但又难免沦为统治者奴化臣民的工具,成为束缚知识分子思想的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