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通快递员张先生说:“我扫件的时候扫了不假,但是(我)自始至终基本上没见过这个件。还有2.8公斤的手机我也很费解,再加上您这边也没有发票,怎么处理我不知道。”
对此,张女士并不认可。
潍坊市临朐县张女士表示,“我觉得我发(快件)的时候没有2.8公斤重,感觉(他)好像有点推卸责任。”
张女士说,临朐县的中通快递员能够证明她发的是手机。为了了解情况,记者也打通了临朐县快递员的电话。
发件地中通快递员孙先生说:“确定是手机,手机并不重,但是入录信息的时候可能秤有点故障。”
快递公司回复赔500元 件主不认可
快件派送着派送着就不见了,这可是把张女士急坏了,那这件事该怎么办呢?
“(我)真的是没有多想,(我)觉得从发件20年来,没有出现这种现象,脑子里一片空白。”潍坊市临朐县张女士说道。
青岛市中通快递员张先生表示,“按照公司正常流程走 ,流程走到哪一步就哪一步,我这边只能等着给她掏钱。”
青岛市的中通快递员张先生表示,这件事他已经上报公司,具体怎么解决要等公司的通知,他不清楚。为了解决问题,记者和张女士来到了中通快递临朐分公司。
中通快递的工作人员表示,张女士找到他们后,她就上报了公司,目前公司给的回复是赔付500元。
潍坊市临朐县张女士说,“全部责任都在中通,他把件丢失了,他应该负全责,全款赔给我 ,当时买的时候(手机)4480块钱。”
张女士拿出了购买手机的收款收据和转账记录。她说手机价值4480元,现在只赔付500元,她肯定是不同意的,那中通快递为什么只赔付500元呢?
中通:即使有发票,最高赔2000元
中通快递临朐分公司工作人员则表示,“光知道没用,你得有证据证明它(手机)的价值, (按照)无价值证明来赔,有价值证明你必须得有出库记录和发票。现在没有出库记录。”
中通快递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缺少发票和手机的出库记录,无法证明的手机的价值,因此公司才只能赔付500元。而张女士认为,自己手中的证据足够证明手机的价值,而且卖手机的店主也可以为自己证明。随后,记者也找到了当时卖手机的店主进行核实。
卖手机的店主王女士表示,“华为P30 Pro珠光贝母颜色是4480块钱,她当时给我微信转的款。”
店主王女士表示,手机确实是张女士花了4480元从她店里购买,她现在也可以为张女士开具发票。
卖手机的店主王女士说:“(我)可以给她开发票,但是只能开当天的发票,不能开买手机那一天的发票。因为是联网的,发票开不出来。”
如果张女士现在开具发票,那中通快递能认可吗?
中通快递临朐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发件之日之前的(发票)现在不是开不了吗?必须要有发件之日之前的发票 。”
中通快递的工作人员说,张女士提供的发票应该和购买手机的时间相符才行,而且即使张女士提供了有效的价值证明,公司也不会赔付4480元。
中通快递临朐分公司工作人员说:“遗失件非网购件,价值证明有效按照价值证明赔付。遗失件赔付款最高2000元,这就是中通的规定。”
律师:证据足够,快递公司不得拒赔
那么张女士应该如何维权呢?记者为此咨询了律师。
律师游洪梅表示,“按照《邮政法》《合同法》的规定 ,快件丢失有保价按照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也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价格赔偿。只要投递人能够证明快件丢失,并提供发票收据,证人证言等充分的证据,快递公司则不应仅以单方的格式条款为由拒绝按实际价格赔偿。”
转自: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