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日,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发布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
在通告的原文中,针对禁止使用的钓具也有明确的规定!
因完整的禁用钓具规定中,有些是我们休闲娱乐性钓友不会去使用的,所以在此只把钓友们关心的,和台钓、抛竿、路亚有关的规定复制到本文。

原文规定:
(3)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7个及以上):具有拟饵和复钩(为一轴多钩或由多枚单钩组合成的钓钩结构)。
(4)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7个及以上):具有真饵和复钩(为一轴多钩或由多枚单钩组合成的钓钩结构)。
通过上面的规定,钓友们可以看到,原本的只能用“一钩”作钓,变成了禁上“7个及7个以上”!

当然,这个“7个及7个以上”中的“个”是指钩尖的个数,而不是指钩柄的个数,这一点钓友们一定要注意!
什么意思呢?
就是我们常说的“单钩”,一个钩尖一个钩柄属“1个钩”,而常说的路亚“三本钩”,三个钩尖一个钩柄属“3个钩”。
这样说来,以后的爆炸钩;6个或以下的“单钩”串钩;单饵两个或以下的三本拟饵钩,是不是都能用了呢?至于台钓双“单钩”,应该更没有问题了吧?

虽然新规定将于2021年12月1日开始,但是在新规中还有一点:
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各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通告禁用渔具名录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渔政执法监管工作实际,补充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管理需要的禁用渔具名录并报我部备案。
这又是什么意思呢?
意思是说:新规定是针对于长江流域的一个整体规定,但是因各地区的水生生物资源不同,重点水域的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新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补充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管理需要的禁用渔具。
所以,钓友们在新规定实施后,在作钓时还需要遵守本地的禁用渔具规定!这样才能合法的快乐钓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