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骑高头大马到新妇府上迎亲。女方家堵门,男方扣门催妆:“贼来须打,客来须看,报道姑嫂,出来相看。”
这段迎亲时扣门的话语来自敦煌写本《下女夫词》。原书的诗歌多采用新妇新郎相互问答的形式,反映了唐朝敦煌地区以女子为中心的婚俗。
新妇以扇遮面,新郎双手执笏。
《唐六典》记载:“凡婚嫁婚花钗礼衣,六品以下妻及女嫁则服之。”男子身着绯红婚服,女子穿青色。也有男青女青的穿法。唐代开创了婚礼上新人可以僭越等级穿着服饰的先河,男子可以穿冕服或弁服,官员女儿出嫁可穿与母亲等级相符的命服。
根据《新唐书》的记载:“庶人婚,假绛公服”,庶民男子结婚可穿绛公服。贵族女子婚服则是大袖衫:“大袖连裳者,六品以下妻,九品以上女嫁服也。青质,素纱中单,蔽膝、大带、 革带,韈、履同裳色,花钗,覆笄,两博鬓,以金银杂宝饰之。”庶人嫁女是“花钗,以金银琉璃饰之,连裳,青质青衣,革带,鞋履同裳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