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提高印刷经营许可便利度,我市自2020年1月份开始全面实行印刷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对于承诺符合审批条件的印刷企业,只需提交《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刷企业设立及兼营许可(出版物除外)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申请报告及《设立印刷企业登记表》即可申请印刷经营许可,相比原来减少了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非公司制不予提交)、住所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县级行政审批局申请报告、实地核验报告等材料,申请材料从9件精简到3件,精简了三分之二;只需到市行政审批局申请即可,无需先到当地县级行政审批局申请,待当地县级行政审批局实地核验通过后再到市行政审批局,跑腿次数至少减少一半;提交材料完整准确合法的当场取到《印刷经营许可证》,办结时限大大缩短。
同时,提醒印刷企业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后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