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老王2020年退休,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1993年10月至1995年7月期间原单位未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其所领取的退休金亦少于正常缴纳所能领取的数额。对此,老王起诉至法院,要求原单位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老王2020年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但其未能证明1993年10月至1995年7月期间原单位未为其足额缴纳的依据,并且未能证明该期间的养老保险确实无法补缴和确认补偿标准等证明材料,因此法院对老王要求原单位赔偿其欠缴社会保险损失的诉讼请求,无法审理,裁定驳回了老王的请求。
【法律提示】
由于以往用工的不规范,许多用人单位未足额足月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此种情形较为普遍。
虽然养老保险属于工资的一部分,但并未直接支付给职工,部分职工在职期间未及时查询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导致退休后才发现养老金低于预期,此时无法再要求社保部门为其追缴补足养老保。
劳动者提出诉讼请求,必须提供相应的依据,做到“谁主张,谁举证”。在此提醒劳动者一定要保管好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文件,以便出现问题时作为有效的依据。
此外,劳动关系相关诉求的追诉期一般为两年,过期无效。劳动者在职期间应积极查询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若发现未足额或未足月缴纳的,应当及时向单位或社保管理部门提出主张,要求追缴,必要时采取仲裁等手段,以避免过了追诉期无法追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