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丹政规发[2014]6号文件规定,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农用地1800元/亩;菜地3000元/亩。
(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及金额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征地告知书
苏政地L(2021)16号
丹北镇前巷村,访仙镇杨城村,陵口镇留墅村,司徒镇吴塘村、培堂村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将7.0177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4.36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商服用地
二、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丹政规发[2014]6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二)根据丹政规发[2014]6号文件规定,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农用地1800元/亩;菜地3000元/亩。
(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及金额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征地告知书
苏政地L(2021)17号
丹北镇中心社区、前巷村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10.4749公顷。
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
二、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丹政规发[2014]6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二)根据丹政规发[2014]6号文件规定,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农用地1800元/亩;菜地3000元/亩。
(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及金额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征地告知书
苏政地L(2021)18号
丹北镇前巷村,皇塘镇大南庄村,开发区永安社区、华甸社区,陵口镇陵口村,司徒镇张寺村、东风社区,云阳街道石城村、迈村村、九房村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将9.8225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9.142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丹阳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丹阳市丹北镇前巷村,皇塘镇大南庄村,开发区华甸社区、永安社区,陵口镇陵口村,司徒镇东风社区、张寺村,云阳街道九房村、迈村村、石城村的集体农用地9.8225公顷、建设用地11.8331公顷征收为国有。
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丹政规发[2014]6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二)根据丹政规发[2014]6号文件规定,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农用地1800元/亩;菜地3000元/亩。
(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及金额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来源: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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