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川
朝鲜战场上的人民志愿军无论在火力还是武器的先进程度上,都远逊于当时的美军,但志愿军也有一些美军所未曾见过的奇特兵器,其中最为特别也是最有效果的可能就是60毫米迫击炮所发射的“长弹”。这种炮弹完全不像一般概念中的迫击炮弹,反而更像是一根插在迫击炮里发射的爆破筒。它的头部甚至还能安装直径达120毫米、填满炸药的纺锤形“榴弹头”,爆炸威力能与大口径炮弹相提并论。
从当时志愿军的反馈中不难看出前线战士对这种特殊炮弹的喜爱:“六〇长弹威力大,胜于山炮弹,最适合对敌之羊群战术”;“开辟冲锋道路时,如配发60长弹(加120弹头,对付防御破坏,甚为有效),则其他炮弹可减少”。(《抗美援朝战争后勤经验总结 资料选编 军械》第240、279页)或许正由于这种炮弹能够有效对付敌军防御工事和人海战术,“长弹”和“炮榴弹”在朝鲜战争后成为了解放军60毫米和82毫米轻迫击炮的标配弹药,一直使用到1970年代以后。但这种炮弹的来源到底是什么?它真的像现在大多数出版物所说,来源于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军工兵使用迫击炮投掷炸药包的做法吗?
反攻日寇的“必需利器”
在描述长弹和炮榴弹之前,首先要提到抗战期间国民党兵工署研制过的一种造型怪异的兵器——“超口径迫击炮”,即“超迫炮”。根据1947年12月出版的《兵工署新造兵器表演说明书》,超迫炮的由来是:“概自民国三十二年(1943)敌人进占印缅,截断我国际交通线,重武器之来源困难,为配合反攻需要,必须设法制造轻便之重炮。本署第五十工厂忠恕分厂,乃根据得自欧洲战场德俘武器一照片研究设计,而有此炮之筹造。”可见所谓“超迫炮”是1943年后兵工署第十厂(五十厂忠恕分厂即第十厂,原为汉阳兵工厂的炮厂。1946年曾并入五十厂,因厂址位于重庆忠恕沱而称为五十厂忠恕分厂)根据欧洲战场上盟军缴获德军一种武器的照片设计制造的。
事实上,对二战德军兵器比较熟悉的人只要看到第十厂的超迫炮恐怕都能立刻说出它的德国原型:“20厘米轻炸药抛射器”(20cm leichter Ladungswerfer)。这种工兵专用的兵器在造型上与超迫炮几乎一模一样,都是用一根直径比炮弹直径更小的空心钢管作为发射装置,发射时不是把炮弹装进钢管中,而是把钢管插进炮弹尾部。两者的区别除了轻炸药抛射器体积和口径更大以外,轻炸药抛射器的发射药需要在装弹前装填在钢管中,而超迫炮的发射药则直接装在炮弹尾部。
第十厂的超迫炮(左)与二战德军的轻炸药抛射器(右)
尽管发射装置相似,两者的弹药却大不相同。德军的轻炸药抛射器除了发射基本款的高爆弹和烟雾弹外,还能发射带钩的绳索用以破坏敌方设置的铁丝网或爆炸物。而兵工署的超迫炮配备的基本款炮弹,却是使用在当时相当先进的聚能战斗部的空心装药破甲弹:“炮弹系依诺爱门效用(Neumann Effect)设计之空头弹(hollow charge),侵彻力极大。”(《兵工署新造兵器表演说明书》)为了能最大程度发挥聚能战斗部的破甲能力,第十厂还专门为超迫弹设计了弹底引信。
在1943-44年,德、美两国的聚能战斗部破甲弹药刚刚在战场上大量出现,而苏、日等国尚未批量生产聚能战斗部破甲弹药。此时国民党兵工署能够开发出采用聚能战斗部的超迫破甲弹,除了证明兵工署技术人员追踪先进技术的努力以外,更能显示出当时国民党军为这种兵器设定的功能是作为攻击日军坚固工事和装甲车辆的主战兵器,而不是像德军的轻炸药抛射器那样只是工兵使用的辅助兵器。1949年编纂的《第十工厂沿革》也证明了这一事实:“(1945年)四月三十日,本厂新出品超迫炮及弹……经正式表演,各方批评,咸认为反攻必需利器,奉命加紧大批制造,军政当局且拟成立特种部队使用之。”(《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 第三册》第1186页)
解放战争时期五十厂忠恕分厂开发的四种超迫弹
然而1945年国民党当局并未对日军发动全面反攻,而这种原本用于反攻日寇的秘密武器也随着日本投降而被搁置。直到解放战争时期面对解放军的凌厉攻势,国民党当局才又想起了当年的这种秘密武器。1948年10月10日,时任兵工署署长的杨继曾向五十厂忠恕分厂发电,直称“陆军部对超迫炮催询甚急”。(同上,第727页)五十厂忠恕分厂为满足国民党当局的要求,在原本的破甲弹之外还为超迫炮开发了榴弹、黄磷燃烧弹和装填催泪性毒剂的毒气弹(称为CN弹)。然而此时的国民党政权大势已去,批量生产这种秘密武器只能成为空想。1952年华东军区三*军军械处出版的《重兵器综合手册》中,载有详尽的超迫破甲弹及弹底引信剖视图,显然生产出来的少量超迫弹都成为了人民解放军的战利品。
《重兵器综合手册》中的超迫穿甲弹,该弹可能为1944年生产
从“超迫弹”到“炮榴弹”
超迫炮虽然在纸面上是一种威力巨大的武器,但在批量使用上还是面临着重重阻碍。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超迫炮的炮弹与当时国民党军已经大量装备的60毫米、82毫米等各式迫击炮均不通用,而超迫炮本身又是一种体积介于60毫米和82毫米迫击炮之间(超迫炮采用82毫米迫击炮的座钣和60毫米迫击炮的脚架),重量也不小(43公斤)的火炮。大量装备超迫炮,事实上等于装备第三种轻迫击炮,无论对于当时国民党军的编制、训练还是中国的军事工业来说都有些不堪重负。
面对这种状况,兵工署技术人员、时任五十厂忠恕分厂工具所主任的施政楷试图研制一种能由普通迫击炮发射的超口径炮弹。施政楷1948年在《兵工月刊》上发表的《六公分迫击炮炮榴弹之设计与试验经过》一文中提到,他于十八年前在汉阳的兵工学校读书时的教科书上就曾介绍过一种“外装式”迫击炮弹,但“讲义上既没有附图,老师也没有说过明白”,他本人后来“在欧美各国也没有看到过”。施政楷提到的所谓“外装式”的迫击炮弹很可能就是杆式迫击炮(spigot mortar)的炮弹。杆式迫击炮在迫击炮诞生之初事实上属于一种主流构型,就是一枚硕大的弹丸后面装有一根长尾杆,插在口径小于弹丸直径的炮管里。一战时期英法两国都曾大量使用杆式迫击炮,英军称之为糖葫芦(toffee apple);二战日军曾在太平洋战场使用过的320毫米巨型迫击炮也是一种杆式迫击炮。但到了1940年代末,主要国家的迫击炮都抛弃了杆式迫击炮的构型,也无怪乎施政楷未曾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