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十字路口A点规划标高(25.83),交叉路面纵坡坡度(3%),路牙高度0.2m。
求建筑用地控制红线交点a的合理标高。
第三节 场地排水
一、排水方式
基地内应有排除地面及路面雨水至城市排水系统的设施。场地各部分的标高关系的安排,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顺利排出场地内的雨水。排水方式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确定。
场地雨水排除的基本方式有三种:
自然排水方式
明沟排水方式
暗管排水方式
·自然排水方式适用于:
①降雨量较小的气候条件;
②渗水性强的土壤地区;
③雨水难以排入管沟的局部小面积地段。
·明沟排水方式适用于:
①设计整平面有适于明沟排水的地面坡度;
②场地边缘地段,或多尘易堵、雨水夹带大量泥沙和石子的场地;
③采用重点平土方式的场地或地段;
④埋设下水管道不经济的岩石地段;
⑤没有设置雨、污水管道系统的郊区或待开发区域。
·暗管排水方式适用于:
①场地面积较大、地形平坦,不适于采用明沟排水者;
②采用雨水管道系统与城市管道系统相适应者;
③建筑物和构筑物比较集中、交通线路复杂或地下工程管线密集的场地;
④大部分建筑屋面采用内排水的;
⑤场地地下水位较高的;
⑥场地环境美化或建设项目对环境洁净要求较高的。
·混合排水方式
即:暗管与明沟相结合的排水方式。
可根据场地的具体情况,分别不同区域灵活采用不同的排水方式,并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迅速排除场地雨水。
二、常见的排水设施
·雨水口
在采用暗管式雨水排除方式时,其雨水口的布置,应位于集水方便、与雨水管道有良好连接条件的地段。
雨水口通常布置在道路、停车场、广场、和绿地的积水处。一般情况下,雨水口的布置都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出入口处、分水点以及其他地下管道的上面。
一个雨水口可负担的汇水面积,应根据重现期、降雨强度、土壤性质、铺砌情况和采用的雨水口形式等因素决定,一般采用3000~5000平米。
雨水口的间距一般按其能负担的汇水面积,以及道路坡度确定,一般宜为25~50m。当道路纵坡大于2%时,其间距可大于50m。
·道路交叉口的处理

要求:请在上述十字路口位置布置必要的雨水井
a、b、c 三种类型道路均有交叉中心点连接,行车较为平稳也不宜积水;
d 中交叉口四角容易积水要设四个雨水井;
e 中右上角加雨水井;
f 种左上角和右上角要加雨水井;
·排水明沟
排水沟一般布置在场地地势较低处、挡土墙墙趾、边坡坡底、公路型道路两侧、下沉式地形边缘、面向建筑物的道路为下坡式道路的适当位置。
场地的排水明沟,宜采用矩形或梯形断面。
明沟起点的深度,不宜小于0.2m,矩形明沟的沟底宽度,不应小于0.4m;梯形明沟的 沟底宽度,不应小于0.3m。
明沟的纵坡,不应小于0.3%;在地形平坦的困难地段,不应小于0.2%。
按流量计算的明沟,沟顶应高于计算水位0.2m以上。
三、场地设计标高的确定
影响标高确定的主要因素有:
不被水淹,利于雨水的顺利排除。
地下水位及地质条件影响。
场地内、外道路连接的可能性。
减少土石填、挖方量和基础工程量。
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或等于城市设计防洪、防涝标高;沿海或受洪水泛滥威胁地区,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设计洪水位标高0.5-1.0m,否则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洪措施。

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多年平均地下水位。
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场地周边道路设计标高,且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m以上。
场地设计标高与建筑物首层地面标高之间的高差应大于0.15m。
四、道路的设计坡度
·道路纵坡

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
基地内人流活动的主要地段,应设置无障碍人行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道路,其纵坡应按照非机动车车行道的纵坡取值。
·道路横坡
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道横坡一般均为1%~2%。
五、场地的坡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