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5年江苏宜兴县少先队员向团中央提出“小五年计划”。
在“小五年计划”中决心做好下面七件事:
一、我们保证明年每人一两棵向日葵,全县共种95,000棵。每两人种活一棵树,全县种活47,400棵树。
二、我们每人每年搜集4两废金属,一年就可以积聚2,400斤。我们还可以搜集桃核和杏核。
三、我们决定帮助农业生产合作社、互助组、烈军属和自己家做事情。每人每年保证积50斤肥,还要帮助捉虫、拾稻穗、保护青蛙、拣粮食。
四、我们要争取做到每5人养一只鸡,每年生产228万个鸡蛋。
五、我们要爱惜文具纸张,铅笔头要用到不能用为止,也不在墙上乱涂,或毁坏桌椅。
六、我们要做好卫生工作。
七、我们高年级的同学,要教爸爸妈妈邻居识字,还要帮合作社读报,开展文娱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