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携带了不允许进站乘车的物品
旅客可选择自愿放弃或由送站亲友带回
此外,旅客也可以办理暂存手续
登记暂存物品的
品名、商标、颜色、规格、数量等信息
车站会对符合条件的物品进行暂存保管
保管期限为30天
期间需本人持保管协议和身份证件
或由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及保管协议
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前来领取暂存物品
但超过30天仍未取的
视为自愿放弃哦
但以下物品不得暂存:
枪支子弹、炸药雷管、管制器具、军警械具等违禁物品和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饮食品,以及打火机、打火机油、自喷压力容器以及活动物和其他非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