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通俗地来说楼上暖气漏水到楼下,肯定要负责对楼下造成的损失进行恢复和赔偿,但暖气漏水原因有很多种,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一、暖气管道是否在质保期内;
二、供热暖气公司是否对户内暖气进行打压验收;
三、装修完成后装修公司是否对暖气就行二次打压;
一般来说户内暖气管道漏水,基本为装修时不小心损坏导致,在供暖前暖气公司会逐户对暖气管道进行打压测试,无问题会签订打压记录单留存,证明暖气管道正常。但此也不是绝对,只要在质保期内都有权对暖气公司打压记录质疑。
分享案例:
- 某小区供暖期间楼上A住户漏水到楼下B住户,对楼下住户吊顶造成侵泡,楼下B住户第一时间将漏水情况反应给物业,物业人员接到漏水情况后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查勘并联系楼上住户对暖气阀门关闭进行观察,关闭后一段时间内不漏水,后打开暖气阀门不漏水只是存在潮湿现象,物业工程对暖气管道进行打压测试,管道压力正常。物业人员再次对楼下潮湿区域查看,怀疑为楼下安装中央空调时打膨胀螺丝对预埋在地板层的管线造成破损,预埋管线因混凝土浇筑时难免有潮湿水珠,楼下住户不认可,后经楼上楼下住户、物业、暖气公司三方协商一致,寻找专业维修公司寻找漏点,本着谁过错谁负责的态度去解决问题,后经专业公司测试找到漏水点,在三方见证下对漏水点进行破拆,经查看为暖气管道上方有烫痕,存在砂眼,首先排除楼下责任,楼上住户和暖气公司各自举证彼此无过错,从现场实际情况来看A住户未对暖气管道和自来水管道进行改造,且暖气管道为预埋管道,周边浇筑面并无破坏,不存在形成烫痕情况,唯一情况为暖气公司施工时导致。后协商暖气公司承担维修费用和对楼上楼下住户造成损失的赔偿。
- 暖气管道漏水为日常常见的一种现象,不论作为物业公司还是楼上楼下业主,应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公平公正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