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宝莲灯》剧照)
婚后不久,裴艳玲生下了大女儿裴小玲。产后她的体重达140斤,担心以后再也不能登台,女儿刚满月,裴艳玲就将她送回老家。
1976年,裴艳玲又生下了小女儿。北京电影制片厂计划将河北梆子《宝莲灯》搬上银幕,裴艳玲饰演“沉香”。
在裴艳丽心目中戏大于天。小女儿刚28天,她忍痛给宝宝断奶,匆匆赶赴剧组。该片公映后,同样深受广大戏迷欢迎。
特殊年代结束后,裴艳玲终于有戏演了。短短几年时间,她主演了《宝莲灯》《哪吒》《林冲夜奔》《钟馗》等优秀剧目。
(作家曹禺在为裴艳玲说戏)
观众没有忘记裴艳玲,将鲜花、掌声、喝彩声献给她,裴艳玲重新绽放在舞台最中央!
1983年5月,裴艳玲凭借《钟馗》荣获第三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第一名。
1987年,由裴艳玲主演的影片《人·鬼·情》,在法国和巴西举办的国际电影节上,两次荣获国际大奖。
虽然事业重现辉煌,但裴艳玲的婚姻却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她与丁宝金是在特殊年代结合的,有一定的时代错误。婚后两人性格差异也凸现出来,虽然他们都是好人,但心灵无法碰撞,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却找不到共同语言。
1990年,裴艳玲与丈夫丁金宝和平分手。
05(1989年,裴艳玲演出结束后与师父郭景春合影)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裴艳玲走上河北梆子剧团领导岗位后,就将恩师郭景春调入团中担任艺术指导。
此时郭景春原配妻子已经去世,第二任妻子是一名比他小30岁的年轻女性。
裴艳玲对恩师敬重有加,经常过去嘘寒问暖,照顾郭景春及小师母的生活。随着接触增多,裴艳玲发现恩师与小师母的生活非常不和谐。
小师母对年龄差距非常在意,不肯与郭景春一起上街,夫妻俩三天两头起矛盾。恩师大半生非常不易,遭受了太多磨难,裴艳玲格外心疼。
(1991年,在香港演出期间郭景春给裴艳玲说戏)
她想出两种方案,认真与小师母商量:一是你与郭老师好好过日子,如果缺钱我负责给,管到底;二是你不愿与郭老师过下去了,就让他搬到我那里。
小师母认真考虑后说:我管他吃管他住,一天到晚和我没话说,只要与你在一起,他的话就没完。还是你俩合适,让他搬到你那里去吧,到时我去看你们。
1994年,47岁的裴艳玲带着报恩的心理,与70岁的恩师郭景春走进婚姻。当时外界非常不解,裴艳玲事业如日中天,不缺钱不缺名,为何要嫁给大自己23岁的老师。
裴艳玲给出的解释是:郭景春将平生所学都传给了自己,她不忍心恩师晚年不幸福。自己抱着感恩的心走进婚姻,只想尽心尽力照顾恩师,让他的晚年舒心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