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经常换工作,重担大部分落在母亲肩上。
为了维持生计,母亲陈倩颖在学校教好几门课,还兼职做家教。
平时出门,连车都不舍得坐;
一走几十里地,脚底生出鸡眼,晚上疼得睡不着。
一家人艰难度日,典当是家常便饭。
童芷苓小小年纪,早已习惯出入当铺。
每当到了当铺,她伸出一双小手,把典当的物件举过头顶。
换回一些钱,未来几天,家中吃喝便有了着落。
这样的日子,终不能长久。
走投无路时,童父便书信一封,让童芷苓带上,去一位故交家里借些钱来。
小小年纪,便饱受他人冷眼,心境较之同龄人自然又成熟了几分,便生出学戏养家的念头。
1932年,10岁的童芷苓跟表姐一起,到中华戏曲学校学戏。
父母虽然心有不舍,但受家境所制,只能含泪送别女儿。
两个月以后,二哥童寿苓也吵着要学戏。
父母拗不过,便送他到戏校,成为一名插班生。
童寿苓在戏校学习刻苦,练功经常累得精疲力竭,有时候甚至累得吐血。
苦点累点,还能承受。
但学校制度过于严格,稍有犯禁便遭训斥,甚至“打通堂”(一个人犯错,整个班都跟着受罚)。
童寿苓忍不下,给家里写信。
父亲收到信后,再次来到戏校,准备将孩子接走。
二哥一走,童芷苓也不能坚持。
跨出戏校大门,她一步三回头。
眼睛酸涩,两行泪不由地自脸颊滚落下来。
那时候,父母在家办起了私塾,手头有了些钱,便把教戏的老师请到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