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貌似是压倒杨洋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过这个说法荣信达那边一直坚称是“谣传”,“公司对每位艺人都有自己的规划”。
之后解约过程闹得很难看,荣信达以“在未与我司签约的情况下,擅用我公司艺人杨洋作为该剧主演”,将《盗墓笔记》五家出品方告上法庭索赔900万元。
杨洋委托的律师王军发微博声明:杨洋接拍《盗墓笔记》是以“个人身份”对外签约出演,与任何主体无关。
解约之后李少红参加法治节目被问到杨洋,留下了一句的“我不想评价他”。
杨洋之后,蒋梦婕和阚清子分别以“7年未看过合同”和“傻傻的坚持与付出,没能换来对等的尊重”离开老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