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邵逸夫将公司的大权交给了方逸华,方小姐接手大权后的第一步就是减少电影制作的费用,同时还削减管理层和演员的工资。
而作为头部签约演员的王羽等众人不免心生抱怨,工作量加大的同时片酬比以前还少了许多。
作为邵氏二把手的邹文怀眼见自己地位不保,于是拉走王羽、何冠昌等人离开,出资创办了嘉禾。
邵氏因“小气”损失了王羽后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后来还亲手把李小龙推向了嘉禾的阵营。

1971年,在国外影视圈发展不顺的李小龙一回到香港就遭到了各大影视公司的疯抢,可他唯独看中了资源丰厚的邵氏。
让一向心高气傲的李小龙没想到的是,他应聘的是一个比他还高傲的公司。
对电影制作有着极高要求的李小龙向邵氏提出自己的条件:一个是每部电影的制作经费不得低于60万,还有一个就是他的个人片酬不能低于一万块。
这两个要求对方连想都没想,便一口回绝了。

那边的邹文华得知李小龙吃闭门羹的消息,立刻让人上门拜访,不管对方提出任何条件答应。
最终,嘉禾以高出邵氏好几倍的片酬与李小龙展开了合作。
而这样优渥的条件,让当时作为嘉禾头牌演员的王羽心有不爽:一个新加入进来的演员,有什么了不起的?

李小龙来公司“打卡”的当天,正好和王羽碰了个面对面。
一时间四目交锋,两双不同的手“砰”地一声握在了一起。
李小龙扬了扬眉,语气不容置疑地说道:“比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