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拖欠货款的现象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是经常发生的,我们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
时效三年
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拖欠货款超过三年的话,我们将在法院丧失胜诉权。因此,对于拖欠货款的情况,应当在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及时主张。
实践中,我们出于维系与客户关系等因素不愿意在三年内采取提起诉讼、仲裁等激烈措施。
大致原因;
怕麻烦;怕花诉讼、律师费;碍于情面或者是忙得忘记了;催过但就是一味按照对方的意思在等,等等等等就一直拖下来了,或者就是有的企业对于小金额尾款根本不在乎了;
因此,基于上述这些情况,为了保护我们的权利不至于因为时间流逝而丧失,我们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以向对方发送催款函或者数据电文等方式催告一下,催请对方尽快支付拖欠的货款;如果对方有同意给付或者请求延缓期给付的回复,则诉讼时效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从对方回复之日起重新计算。
超期对策;
对于表面上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货款,则可以去查询下几年间有无聊天记录涉及到催款;或者是看下最后对方的付款或者开票,上门再去重新签订债务确认书等等。
当然要提醒的是有的情况虽然超过三年,但并未过时效,因为双方之间并没有约定付款期限,建议最好咨询下自己的法律顾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