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认真梳理了一下自己违章停车被电子眼抓拍的过程,以自己亲身经历现身说法成都交管电子眼抓拍的认定。
一、成都交管电子眼对违法停车有短信提示。如下图。
二、收到驶离提示短信后,若未在规定时间驶离,则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会接到违法通知。
三、大家注意看这个违法行为的认定:7月1号20时46分违停被拍,然后在20:47分即1分钟之内短信提示就来了,这体现了及时性。然后我本人无动于衷,或者没来得及及时开走,终于在20:58分,违法行为即违停持续了10分钟以上,违法行为成立,则认定为违停既遂。
四、违法行为时间的认定:20:58分,距离违停被拍仅仅用时11分钟。
五、电子眼证据的认定:一般均需3张照片,照片上还记录了违法时间,设备代码,采集时间,设备编号,违法地点,违法行为等详细信息。
六、从这个简单的违章认定看出了我国行政处罚的规范性。一是做到了公开,摄像头位置,型号,编码,代码均作了公开。二是流程规范,即使是简易程序依然有告知,认定,图片资料。三是有告知,短信提示非常及时。如果在9分钟之内开走则构不成违章,11分钟则构成违章,这就是电子眼的机械,但是也避免了人情执法。总之,从成都交管的电子抓拍可以一窥中国法治进步的全貌,真正感受到法治化趋势乃中国不可逆转的大势。为国家的文明进步感到由衷的骄傲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