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单双号限行连霍高速凭高速公路缴费凭证两小时内不予处罚”措施的最新解释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李凤虎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11月19日下午,郑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每天7时至21时,在东四环、南四环、西四环、北四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但是连霍高速在郑州市限行区域以内,考虑到限行初期很多从外地来的车主还不了解郑州市单双号限行政策,为方便从外地来郑的车辆顺利进入郑州市区,体现人性化,11月21日单双号限行首日,郑州市相关部门又通过媒体发布临时性补充通知:“经连霍高速从外地到郑州的车辆,无论是本地牌照或者是外地牌照只要凭缴费凭证进入市区,2小时内不予处罚,装有ETC车辆须通过人工通道进出,也就是正常交费,获得缴费凭证,持凭证进入市区2小时内不予处罚。”
针对此项临时性便民政策如何落实,警方给出了解释:
一是车辆起始地必须是从郑州地区(含郑州所辖各县市区)以外的高速公路上站;
二是车辆必须在连霍高速郑州段内的沟赵站、西三环北站、惠济站、文化路站、花园路站、柳林站、东三环北站等站点下站,并领取缴费凭证,2小时内路面执勤民警不予处罚,被电子监控系统抓拍录入的,可持收费凭证到交警支队申请复核;
三是限行政策已经实行一段时间,通过广泛宣传,目前大家都已经熟悉,经报请市政府同意,从12月1日起将取消该政策,12月1日后再出现的违反限行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将予以处罚。否则,大量的车辆从连霍高速郑州段下站,将失去限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