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现在很多北方的开明家庭,都会把三金折合成现金,加在聘礼里送给新妇,由新妇自己挑选合意的“三金”。很多新妇,也会把金耳环换成更实用的金手镯。
通常,只有父母有条件,都会为新娘子陪嫁“龙凤镯”或其他财物,主要是希望让女儿嫁的体面。
— 南方:黄金加身不为炫富 —
掌上明珠自有娘家撑腰
想必很多宝迷,都在新闻中看到过,岭南、闽南一带,很多新娘结婚时佩戴几十只金镯子。
一方面,当地风俗确实如此;另一方面,女方家在送女儿出嫁时,送上包括各式金饰在内的丰厚嫁妆,并不是为了“炫富”,而是正大光明的给女儿私房钱。
金饰给的越多,说明娘家亲朋越多,越重视女儿。掌上明珠嫁到男方家,也就更有地位和话语权,将来如果遇到急事,女儿也可以将金饰变卖救急。
南方很多地区,虽不像岭南、闽南那样,给女儿陪嫁如此多的金饰,但往往也会陪嫁一些婚礼当天需要用到的金银首饰。
而男方家的母亲,也要准备一只金手镯,在接亲后送给新妇,寓意新婚夫妇情比金坚、携手同心。
可以说,南方的新娘子,身上带的不是金饰、手镯,而是父母们沉甸甸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