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母亲说了我们庄上的一件事:小薇离婚了。小薇是一个十七八岁,但带着一个一岁左右孩子的离异母亲。她原来是学校的一名学生,初二那年早恋,她父母也管不了,初三毕业的时候,就下学和那男孩回家结婚了。我看过那男孩,十六七岁的样子,瘦小的个子,脸庞还算清秀,家境一般。而小薇,一米六几的个子,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皮肤,很漂亮的一个女生,两人不知怎么就谈起来了,还结了婚。可现在,结婚还不到二年,又离婚了。于是,小薇就带着孩子回到了娘家。而小薇父母也离婚了,家里只有生病的爷爷,四十岁的爸爸,上初中的弟弟。这个家也没有能力帮助她 ,她怎么办呢。
这让我想起了我老公班里的一个女学生,也是在初二,突然被人发现*了。然后双方家长闹到了学校,全校师生都知道了。听说最后的结果是:男孩不愿意负责,然后男方家长赔偿了女方家里三万块钱,女孩辍学后把孩子打掉,出去打工了。这三万块钱就买掉了一个女孩的前途和一个被父亲抛弃的人命。而男孩则没事人一样继续上学,现在正上高二。
还有我女儿闺蜜的故事。我女儿上初中的时候 ,她和她的闺蜜成绩很好,一个年级第二,一个年级第三。然后,她的闺蜜和那个年级第一的男孩早恋了。老师和家长苦口婆心的劝解也没用。但后来,看到他俩的成绩也没下降,就不再劝了。他俩也很争气,都考上了重点高中。到高中后,他们虽不在一个班,还继续谈着。到了高二,不知咋的,男孩提出分手。女孩很伤心,但同意了。只是从那时开始,女孩日渐消瘦,成绩也下降的厉害。到高二下学期,女孩抑郁了,在学校寝室几次割腕,幸运的是,都被人发现了。她的班主任不敢再留她,劝她休学治病。现在,她的父母正带着她奔波在医院。我女儿开学上高三了,她心事重重的说“不知她以后还会不会来上学”。
写完了这三个真实的事件,我依然唏嘘不已:为这三个女孩子的命运,为这三个家庭的不幸。
前苏联教育家贝拉.列昂尼多娃说过:“早恋是枚青苹果,谁摘了,谁就会尝到生活的酸涩,而尝不到熟果的甜蜜”。
而在早恋中,往往受伤最深的是女孩,她们不仅身体受到伤害,精神的打击可能更大,甚至会留下一生的阴影。而她们的家庭也会跟着深受其害。
所以,女孩子,请记住:“一定不要早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