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美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资格,各专业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一)文化课要求
1.设计学类、动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总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且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
2.美术学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总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5%,且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
(二)录取规则
1.采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
考生须取得学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填报志愿须与学校校考合格的专业一致,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采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
考生无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直接填报高考志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02北京印刷学院
说明:
文化课: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备注:
1.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使用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作为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分省招生计划在提阅考生档案和确定专业时,均承认招生省份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不分省招生计划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不计入文化课成绩。
03东华大学
说明: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同批次专业合格线。
(一)采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省份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二)采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不做分省计划,考生须校考成绩合格,按综合成绩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备注:
1.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课程用英语授课,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单科成绩。
04河北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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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使用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与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进档考生按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专业分录取)。
(二)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涉及省统考的,省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我校校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专业分录取)。
05江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