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你好,我是一名带病回乡的老兵,因自己病情稳定,想找份工作补贴生活,不知道这个跟我继续享受带病回乡的待遇会不会有冲突?如果我上班、买社保的话,这个待遇还可以享受吗?谢谢!
答复:你好战友,根据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
这里很清楚的写了申请条件应该具备“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同时明确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所患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其享受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因此,如果你上班的话势必会影响你继续享受该待遇。
小编查询了地方的相关政策规定,例如: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粤民优〔2010〕1号)中也有明确:
“①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长期不能参加生产劳动、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向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
②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所患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其享受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
部分地方,在申请享受该待遇的时候还需要提交所在地有无社保缴纳的证明,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审,如有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会中止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相关待遇。建议你最好提前向所在地民政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清楚,再决定是否去上班。